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怎么承包,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与品质塑造

所以我从来没有在服务区刻意留什么凭证,我就想遇见一次,全程视频取证,看看谁怕谁?车上都有行车记录仪吧!有没有蓄意逃费很清楚,怕谁?高速路服务区就是一个让司机朋友们自由休息好好休息的地方,疲劳驾驶是明确的违法行为,疲劳了要休息是法律赋予司机的权利,也是服务区存在的意义,既然服务区没有限时规定,“高速超时收费”如何自圆其说?所以题主不别多虑,在高速服务区过夜没问题 。
由于怕在高速公路开夜车,可否在服务区过夜,第二天一早离开?

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怎么承包,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与品质塑造


这应该是对“高速公路超时收费”的担忧吧!确有传说的相关规定:如果车辆在高速路网行驶超24小时或在同一条高速路上行驶超过12小时,需要缴纳超时行驶的费用 。社会实践中到底是什么情况?“超时收费”一直以来争议很大,各种有关被超时收费的传闻、确凿的新闻和法律纠纷都有 。但本人无数次在高速服务区长时间过夜休息滞留,从未遇到过超时收费情况,应该是某些地方的个别现象 。
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者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这是我找到的唯一接近的国家层面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国家从来就没有“高速公路超时收费”的明确法规文件,所谓的“超时收费”是各地高速公路管理方延伸制定的地方管理规定,比如“超时收费”区内网路标准各地规定百花齐放,上海标准是12小时,安徽省规定48小时,浙江省规定40公里/小时 15分钟;陕西省超正常时间双倍缴费,重庆以最低60公里时速计超时收费……同时《条例》也明确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提高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在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之外加收或者代收任何其他费用;强行收取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按车辆收取某一期间的车辆通行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通行车辆有权拒绝交纳车辆通行费 。
超时费的本质是防止“换卡逃费”等违法行为设置的处理程序,作为正常行驶的车辆主观上没有逃费意愿,如果遇到要被“超时收费”,要据理力争绝不退让,坚决要求对方提供法律依据,他们是无法可依,唬一个算一个 。官方也有建议,长时间在服务区休息时留下消费凭证作为证据,收费站查证会免予超时收费,这恰恰说明所谓超时收费根本就是杜撰出来的给广大司机制造不必要麻烦的子虚乌有的玩意 。
在自家车里睡觉哪来的消费凭证?一定要在服务区买东西,算不算是强制消费?规则的制定应该与时俱进,高速路电子监控几乎无死角,车辆行驶的轨迹记录非常清晰,在技术层面上现在“换卡逃费”很难实现 。一切尽在掌控中,明知没费可逃何必找咱老百姓寻开心?高速路各种原因造成的拥堵,高速公路不高速,司机们的利益损失谁负责赔偿过吗?《民事诉讼法》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要求收费站提供证据,而他们能提供的证据一定是我们合法行驶的轨迹证据 。
【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怎么承包,关于高速公路服务区运营管理与品质塑造】所以我从来没有在服务区刻意留什么凭证,我就想遇见一次,全程视频取证,看看谁怕谁?车上都有行车记录仪吧!有没有蓄意逃费很清楚,怕谁?高速路服务区就是一个让司机朋友们自由休息好好休息的地方,疲劳驾驶是明确的违法行为,疲劳了要休息是法律赋予司机的权利,也是服务区存在的意义,既然服务区没有限时规定,“高速超时收费”如何自圆其说?所以题主不别多虑,在高速服务区过夜没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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