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延期交工怎么办,被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施工单位如何有效预防、合理应对超付分包单位工程款风险?-工保网法律诉讼,是保护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样也是实践中施工单位尽量避免的一种纠纷处理方式 。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超额给付工程款,总包单位有意拖延工期拒不交工如何处理?

施工单位延期交工怎么办,被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施工单位如何有效预防、合理应对超付分包单位工程款风险?-工保网法律诉讼,是保护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样也是实践中施工单位尽量避免的一种纠纷处理方式 。因此,施工单位往往并不清楚如何通过诉讼方式追回超付的工程款并解决争议问题,同时也不了解在诉讼中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这里主要针对施工单位如何有效预防,运用法务手段合理应对超付分包单位工程款风险进行解析 。
1、款项超付原因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双方之间的合同签订及履行均是依法依规进行,一般不会产生超付工程款的情况,之所以出现工程款超付是因为在履约期间发生重大变更事项,这些事项导致承包商不得不提前支付工程款,最终形成超付 。造成超付的原因具体可以总结为以下几项:因农民工工资特殊法律属性超付2019年12月份,国务院颁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支付条例》根据分包行为的合法性将承包商对农民工工资的保障义务分为支付责任和代付责任 。
支付责任支付责任适用于承包商违法分包,比如建筑法意义上挂靠、违法分包等 。《支付条例》第3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
【施工单位延期交工怎么办,被拖欠工程款怎么办】”代付责任代付责任适用于一切分包行为,即承包商有保障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农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的义务,如果下游分包单位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则承包商有垫付义务,通过垫付首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然后再向农民工的雇主主张返还 。《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因分包单位丧失信用而超付建筑市场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低价中标,承包商对其分包招采也不例外 。分包单位认为其工程款的计价方式过低或者自身管理出现问题导致亏损时,大多数分包都不会认亏,而是采用各种办法拖延施工、拒不施工,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的目的,承包商迫于业主的工期压力,有时候不得不暂时满足分包单位的现金流需求,以期正常施工或分包退场,这样会造成超付 。
因过程管理不当超付1过程签证审核不严 。针对分包合同承包范围内已经包含的工作量,施工过程中给予签证,或对同一事项的重复签证,导致重复计量重复计价 。2过程计量审核不严 。分包单位虚报、多报工作量,施工单位工作人员未严格审查予以批复,或者施工单位工作人员与分包单位相互串通,签批不实文件 。3分包单位现金流差 。分包单位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施工单位为保证施工进度,在不满足付款条件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分包工程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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