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分包需要招投标,政府项目可以分包吗( 二 )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分析:该条文主要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说明招标人可以对工程实行总承包招标;二是说明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只要属于必须招标的范围且达到需要招标的规模,那么是需要进行招标的 。
笔者认为该条文并没有说明工程分包该怎么办,是否需要招标的问题,故笔者不认同分包部分需要招标,部分不需要招标的观点 。四、分包不需要招标的法律依据及分析认为分包不需要招标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 。加快修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 。
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三)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制度规定 。按照总承包负总责的原则,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
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第十条(再发包情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办法称为工程总承包再发包:(一)工程总承包企业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可以自行实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务,也可以将工程的全部设计或者全部施工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仅具备相应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的,应当自行实施其资质承揽范围内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并将其资质承揽范围外的全部施工或者全部设计业务再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三)工程总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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