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缺陷责任期多少天,15亿工程总承包项目( 二 )


当然,保险公司赔偿或维修后,可依据质量责任依法向承包商进行追偿 。同时,承包人投保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以保险保函代替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效释放了企业高额保证金压力,避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资金压力问题可能引发的廉价建材以次充好、缩短工期减少支出等等工程质量问题诱因 。2工程质量保证期的保险保障相对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证期明显更加漫长,而这一时期的风险因素也更加“隐性”,多为一些受用工用料、使用标准、施工技术等各类因素影响,造成的不易被发现,且显现时间较为长久的缺陷问题,这类工程缺陷也被称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 。
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问题可谓相当棘手,一方面,它所造成的建筑危害问题通常巨大且难以修复,为业主带来很大的使用隐患;另一方面,在维修处理或责任理赔中,难以划定各方主体义务与责任,且事故修复、赔偿问题法律进展缓慢,以致于常常由业主自掏腰包进行修复 。针对工程质量保证期存在的潜在缺陷风险问题,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目前在我国建设工程保险领域,主要以IDI即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责任保险以及各类职业责任险提供保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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