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是什么意思

1,停薪留职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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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停薪留职是什么意思一、停薪留职是什么意思1、停薪留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有期限的离岗停薪并保留其职工身份 。双方约定的内容包括如下:(1)停薪留职的时间;(2)其间的工龄计算;(3)是否继续享受劳保福利待遇;(4)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停薪留职要注意什么1、职工经企业批准停薪留职的,其在原企业的工资总额,可以由原企业留作工资储备金使用;2、职工在停薪留职期间要求调动工作的,原单位应当支持;3、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对私自带走技术资料或科研成果的,或因私自带走技术资料和科技成果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职工和受益单位应当赔偿;4、经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不得私自带走原单位的工具设备特别是精密仪器,一经发现,由原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送交当地司法部门处理;5、对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原单位应当帮助安置好他们的家属生活,如住房、子女上学等,不能歧视 。【停薪留职,停薪留职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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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准备离职领导建议停薪留职该答应吗在国内,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私企,几乎都没有了“停薪留职”这种制度 。既然没有了这种制度,自然也就没有所谓办理流程了 。对于很多人而言,曾经的“停薪留职”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保留你的职位,不发薪水,一旦你想回来上班,就可以照旧享受相应的职位等级和薪酬,而不用再去费神地去求职找工作 。如果停薪留职可以继续存在,企业里面有能力、有资源、有人脉的人估计都走了 。因为“停薪留职”就是这些离职人员的最后保障底线,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停薪留职只会留下一个个难以处理的窟窿,补也不是,不补也不是,员工队伍的建设几乎就会成为废话一句 。停薪留职,是“中国特色”之一,它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产物 。那时候,没有合同制一说,在职有编制的人,就是终身制 。而上世纪末,国家开始执行市场经济制度,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全部都变成了合同制,自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停薪留职” 。那停薪留职就彻底消失了吗?也不一定,有这么两种情况,还是存在“停薪留职”的:第一种:极少数的特殊性质的国企、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因为特殊情况还保留有停薪留职的制度,但是审批严格,甚至就是一个制度而已,并未执行 。第二种:部分国企在推进机制体制改革中,为了搞活机制,出台了一些离职承包的制度,让离职承包的人员享有“停薪留职”的相当待遇,在一定期限内(1-3年),离职人员愿意返岗的,按照以前的职位等级安排相应的工作 。这其实也是变相的停薪留职 。总体上,停薪留职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制度,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存在明显缺陷的制度,已经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基本上已经消失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谢谢!在国内,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私企,几乎都没有了“停薪留职”这种制度 。既然没有了这种制度,自然也就没有所谓办理流程了 。对于很多人而言,曾经的“停薪留职”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保留你的职位,不发薪水,一旦你想回来上班,就可以照旧享受相应的职位等级和薪酬,而不用再去费神地去求职找工作 。如果停薪留职可以继续存在,企业里面有能力、有资源、有人脉的人估计都走了 。因为“停薪留职”就是这些离职人员的最后保障底线,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停薪留职只会留下一个个难以处理的窟窿,补也不是,不补也不是,员工队伍的建设几乎就会成为废话一句 。停薪留职,是“中国特色”之一,它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产物 。那时候,没有合同制一说,在职有编制的人,就是终身制 。而上世纪末,国家开始执行市场经济制度,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全部都变成了合同制,自然也就没有了所谓的“停薪留职” 。那停薪留职就彻底消失了吗?也不一定,有这么两种情况,还是存在“停薪留职”的:第一种:极少数的特殊性质的国企、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因为特殊情况还保留有停薪留职的制度,但是审批严格,甚至就是一个制度而已,并未执行 。第二种:部分国企在推进机制体制改革中,为了搞活机制,出台了一些离职承包的制度,让离职承包的人员享有“停薪留职”的相当待遇,在一定期限内(1-3年),离职人员愿意返岗的,按照以前的职位等级安排相应的工作 。这其实也是变相的停薪留职 。总体上,停薪留职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制度,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存在明显缺陷的制度,已经几乎退出了历史舞台,基本上已经消失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谢谢!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停薪留职”的概念 。“停薪留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 。需要签订“停薪留职合同”,由用人单位和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合同 。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 。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停薪留职期间,不升级,不享受各种津贴、补助和劳保福利待遇 。停薪留职期间,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缴费的职工可以计算连续工龄 。命题案例,实际上不叫“停薪留职” 。应为“企业内部职工停薪暂时离岗协议” 。你由于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因需要一段时间处理个人某种事宜 。公司领导建议你“停薪留职”,实际上公司领导只要给你一段时期事假就可以了!公司领导这样处理方式,实际上是认为你是公司有用之才,也可以理解为:在你离岗期间,不发工资,公司给你缴纳社保,此举实为想留住你继续为公司服务!因为你辞职缘由是“个人原因”,公司又说待你事情处理完毕继续回公司上班,说明公司了解你辞职原因,才这样决定 。实际上,是给你一段时间再考虑一下,是否确实要辞职 。实际上,你最知道你是何原因提出辞职 。只为处理某件事情,不是辞职的合理理由 。也许你已经找到比这个公司待遇更好的公司 。也许你感觉自己的能力与公司给出的报酬不品配 。因为,我们都是“局外人”,“局外人”不知道你辞职的真实原因,无法给出正确的建议!你才是“局内人”,你最清楚你辞职的根本原因,你是否直接辞职还是听从领导的意见,“解铃还须系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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