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河道管理处待遇怎么样,开源节流都要想办法( 二 )


地级市城管局下属园林管理局工作怎么样?待遇如何?
园林局这个单位在各地的设置有一定的差异 。对园林工作比较重视的,大多都保留了园林局作为政府组织部门独立设置,相对不重视的,基本上在去年的机构改革中撤并,或整合并入住建局、城管委作为二级局,或与林业部门合并组建林业和园林局,下辖区域以此类推对应设置 。改革后,园林局机关原在编人员继续保留公务员身份,按职能转隶安置,下属事业机构整体划转 。
园林局最明显的一个特点是二层机构特别多,包括各大公园、园林绿化工程处、苗圃基地、园林建设公司、植物园等都是其管理的机构,大大小小几十个 。有事业单位,有企业,有设计机构 。事业单位中又分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性质;人员有在编的,合同工性质的,有临时聘用人员,也有劳务派遣,人员、机构名目繁多,非常杂乱,很多都是改革的对象 。
具体待遇如何,要看是在什么单位 。如果是在局机关,待遇按当地公务员标准发放,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如果是在二层事业机构,全额的基本有保障;差额的,经营情况良好收入不低,反之收入就低;自收自支的,比如不少公园,基本上是处于亏损状态,收入肯定好不到哪里去,有的甚至都发不出工资,而且下一步面临改革,怎么改,改革后人员怎么安置都是未知数 。
成都男子遛狗被狗拖入河流溺亡,却找河道管理方要赔偿,你怎么看?
家属要求河道管理方赔偿,是因为当时这里是紧琐的,人不能进入河道,但最近开了,狗跑过去,把大人也带过去,导致连人带狗一块掉入河里,死了,那么,这个河道要不要承担责任?我觉得不需要,最多是河道要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至于说到赔偿,没有必要,因为这个遛狗人是大人,又不是小孩子,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何况,那儿还有警示提醒你,河道管理方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
8月19日晚6点过,他的儿子黄某与儿媳妇苏女士、孙儿一起在杨柳河边遛狗 。忽然,那只狗钻进隔离防护网的那道门,向河边冲去 。由于当时狗绳是固定在黄某手上的,加上狗的力气很大,最终连人带狗一起落入和湍急的杨柳河当中 。现在就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人死了,就要想办法讹诈,也不想想这个问题跟人家是否有关,遛狗的人,已经是大人了,狗去河边跑,想自杀,你不能松绳子,狗命很重要吗?这不,把自己命搭上了,想起前面还有一个新闻,一个狗落水,狗主人下去救,没有救起来不说,也把自己命搭上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