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晚婚晚育产假应该是多长时间

1 , 晚婚晚育产假应该是多长时间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 , 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 , 增加婚假十四日 。女方晚育的 ,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产假六十日 , 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 , 视为出勤 , 工资照发 , 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条 男女双方晚婚的 , 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 , 增加婚假十四日 。女方晚育的 , 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 , 增加产假六十日 , 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 , 视为出勤 , 工资照发 , 福利待遇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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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晚婚晚育产假是多少天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 ,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 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分析】产假 , 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 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 , 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 , 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1、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看护假期间 ,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2、怀孕的女职工 , 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 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 , 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 , 每次30 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 , 每多哺乳一个婴儿 , 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 , 可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 , 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 ,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 , 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期满后 , 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 , 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 , 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 , 每多生育1个婴儿 , 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 , 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晚婚晚育产假规定,晚婚晚育产假应该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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