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电力电网没走住建委招标怎么办,北京大兴住建委试点远程踏勘

如何权衡利弊,妥善处置,电力虽然是一种商品,也兼具公益性,家家户户早已离不开电力了,所以很多事情需要理性对待 。其次换做普通农民朋友,有可能改么?房屋能建成么?所以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这些单位不要老是强调自己的利益,对方的利益也需要考虑,当初是为了方便你们,现在却成了坑,把自己给坑了 。
电力公司在我农田栽电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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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线杆是在农村最常见到的一种公共设施,之所以称为公共设施而非公益设施,是因为这些电线杆虽是为农民生活生产服务的,但并非免费用 。近几年,通讯公司为了抢占农村用户市场,纷纷到农村去布线,栽电线杆,在农村农户承包地里栽电线杆 。那么问题来了,电线杆栽种到农民经营的田地里,农民是否可以向他们收取租金呢?为避免影响农民耕作,也为了少发补助,有些架设电杆的施工队尽量选择荒坡荒地,这值得肯定,但电杆栽到田地仍不可避免 。
所以我在网络上找到了电力公司的几个赔偿标准,给大家做参考 。一、普通电杆电力公司施工改造线路,部分的线路是在我们农田地里面栽电线杆 。电力公司栽的电线杆,为了尽量避免占用我们的农田,都是在我们农田的两边地带 。这样我们农民种地,基本不会受到影响或受影响比较小 。普通的一根电杆会补偿我们200块钱 。二、拉线+电杆拉线就是电杆有个线拉下来埋到地下的,我们在农村应该经常见到这种情况 。
有拉线的电杆占用我们农田的面积比较大,所以补偿标准也是比较高的一般都是一次性200-400 。三、电塔因为电塔所属的线路是比较大的,电塔属于占用我们农田比较大的一个设备,由于体积大占用的我们农田比较多,所以补偿标准也是最多的,这个电塔一般补偿标准在1500-2000左右 。四、农田补偿线路施工会对我们的农田进行大面积的毁坏,甚至造成颗粒无收 。
所以电力公司在线路施工的时候,会对我们农民的农田进行一个简单计算,方便对毁坏的农田进行补助赔偿 。这个赔偿价格,就是根据实际对农田的一个毁坏程度来商定的 。农民有经营权,理论上可以不要补偿而收取租金,但这无异于痴人说梦,上面说的补偿能到位就已经很好了 。如果有人提出电杆占地收租金,对方也自有办法应对,不铺设便是 。
现在好多物业供电系统不愿移交电业局,是不是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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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说,算不上违法,但至少是有违规的嫌疑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对这条法规进行解读的话,供电部门应该将电直接供至业主自家电表这个终端,而业主产生的电费亦应按照当地规定的用电价格直接交由供电部门 。
这就是所谓的“一户一表”,单独计量 。这个过程应是业主与供电部门之间的用电合同关系,与物业公司无关 。而在实践中,各地许多住宅小区均在这样一种现象:供电部门将电只是供至小区的综合配电室(或单独箱变),该配电室由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维护 。至于配电室的产权问题,似乎尚存争议 。有开发商认为,配电室系由其投资建设,产权应归开发商所有 。
而实际上,当开发建设完毕,房屋转售业主后,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配电室,其产区归属亦随之转移,应属全体业主所共有 。抛开产权争议,那么作为配电室的实际日常维护部门,物业公司为何不愿将其移交给电业局呢?关键还是在于其中的利益问题:一、可以捆绑式收取电费与物业费 。在物业公司自管电的模式下,业主电费并非交于供电部门(或窗口,或银行代缴),而是需交至小区物业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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