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地址,商丘师院在哪路上

1 , 商丘师院在哪路上 都在商丘市 , 有两个校区:老师院和新师院 。老师院在睢阳区:文化路上 , 具体 , 文化路和长征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南 。从火车站坐18路 , 2路就可以直达 。新师院在梁园区:团结路上 , 具体 , 团结路与平原路交叉口 。从火车站坐18路 , 9路可以直达 。商丘师院位于河南省的东部的商丘市里,有两个校区一个是新校区位于团结路口的尽头,与平原路交叉.在火车站上9路车就到了.另一个是老校区在文化路中断.在火车站做2路车就到了.新老校区距离不远,不过不熟悉的人最好做三轮摩的,2元可到.【商丘师范学院地址,商丘师院在哪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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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483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第一章 总则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招生的精神 , 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 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 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 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 , 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 , 现有梁园校区、睢阳校区两个校区 。第五条 商丘师范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商丘师范学院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为主 。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 , 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商丘师范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 , 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 , 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和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八条 商丘师范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 , 负责制定招生政策 , 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同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负责落实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 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 具体负责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第十条 2020年商丘师范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 , 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市、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 。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 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 , 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 , 用于均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 。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 , 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 主要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多于执行计划情况下的录取 。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四条 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 , 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 普通类录取原则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 。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 , 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 , 以此类推 。对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等同于专业志愿 , 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 , 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 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 , 作退档处理 。同分数考生 , 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 , 若仍有并列 , 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 , 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 , 按第一志愿优先 , 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 , 将依次从其顺序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美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综合分相同时 , 按专业总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专业总分相同时 , 按文化分排序 , 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专业总分相同时 , 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综合分相同时 , 依次按专业总分、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总分×60%+文化分×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综合分相同时 , 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分排序 。我校原则上同意各省录取文件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 进档后专业录取则按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 , 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 ,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 若文化课成绩相同 , 按专业成绩排序 。若专业成绩也相同按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听力依次排序 。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 , 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 , 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 , 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 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 , 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 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 , 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 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以上录取原则如有变化 , 以河南省教育厅最终审核批准公布的为准 。第六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商丘师范学院2020年各专业学费为:普通本科文史类为4400元/年 , 普通本科理工类为5000元/年 , 艺术类本科为8000元/年;民族与传统体育专业为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17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科教育项目类 , 普通类专科为12000元/年 , 艺术专科为13000元/年;中外本科课程合作项目是与澳大利亚南澳大学、美国蒂芬大学合作项目(试行)  , 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按600-1000元/生·年收费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我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次8000元 ,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次5000元 。2、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资助标准分为每人每次2600元、33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旨在奖励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文体、公益活动、学生干部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 , 奖金数额为每人每次1000元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 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 , 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 , 以本章程为准 ,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 , 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 , 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3057995、3057996、3057997、3055766、3055767、3055768、3055769传真:0370—3057839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ban.sqnu.edu.cn纪委监督电话:0370-305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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