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租赁住房能不能抵押呢?

【保障性租赁住房能不能抵押呢?】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可以抵押 。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 , 因此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所有权 , 因此不能用于抵押贷款 。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产权应整体确权 , 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保障性租赁住房 , 不得分割、销售、转让”字样及用地性质 , 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移登记和分割抵押登记 。

保障性租赁住房能不能抵押呢?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
(一)明确对象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 , 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 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 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
(二)引导多方参与 。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 ,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 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 , 坚持“谁投资、谁所有” , 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 , 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 并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
(三)坚持供需匹配 。城市人民政府要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情况 , 结合现有租赁住房供求和品质状况 , 从实际出发 , 因城施策 , 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 , 切实增加供给 , 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 , 制定年度建设计划 , 并向社会公布 。
(四)严格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 , 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 ,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 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 。
(五)落实地方责任 。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 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负主体责任 。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负总责 , 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 对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监测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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