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里应收利息是什么意思 会计科目应收利息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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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里应收利息是什么意思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 。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 。接下来小编就告诉你会计里应收利息是什么意思 。
一、利息收入
利息一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二是计入(冲减)购建资产成本 。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而在为简化核算起见,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其发生金额较小的财务费用(减利息收入),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
由此可见,除为购建资产而专门设立的资金帐户的存款利息(且在资产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前)应计入(冲减)工程成本外,其余均应直接列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
1、属建设期的利息收入,在收到利息时应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户
贷:基建工程支出—待摊费用-***
2、非建设期利息收入,应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户
贷:财务费用
二、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是应收的债权,属于资产类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列入应收账款中 。
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一年内到期收回的利息,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
1、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
2、企业购入债券时实际支付款项中所包含的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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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中应收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
一、应收利息与应计利息辨析:
在长期债券投资核算中, 应收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
科目级别不同 。应收利息是一级科目; 而应计利息是长期债券投资下的一个子科目, 是二级科目 。
反映的内容也不同 。应收利息反映的是长期债券投资分期付息时, 本期应收到的利息; 而应计利息反映的是在长期债券投资一次性还本付息的情况下,每年计算应收到的利息 。
应收利息反映的是一种流动资产, 如同“应收帐款”一样; 而“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反映的是一种长期资产, 要到到期还本付息时才能收到 。
二、1.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也可以计算其隐含的票面利率 。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以每百元债券所含利息额列示): 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已计息天数×100 。
2. 应收利息是指短期债券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
利息做财务费用和应收利息的区别
利息收入最终应计入财务费用,在会计权责发生制原则下,对于归属当期的利息收入,如果没有当期收到,则用应收利息科目归集 。
财务费用和应收利息并不是不同的账务处理方式,而是根据情况不同分别使用的科目 。相关业务分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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