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科创业股市操纵案始末,中科联盟( 二 )


2、约定退出的价格约定退出的价格,有两个重要的原则,第一是不要否认当事人的历史贡献,这一点是很多人犯毛病的地方之一,大股东为了压低价格,就一味的贬低要退股股东的工作,致使对方心里不平衡,最后剑拔弩张,对着干,不仅没有完成退股,还变成了仇人,分手不要抹杀对方的好,这是一个成熟创业者必备的素质 。第二要溢价折价回购 。
3、价格的参考原则退出价格有四大参考原则:第一、按照当时的出资额溢价一定比例,可以参考法定贷款利率做一定调整 。第二、参考公司的净资产(经过审计),以公司的净资产为参考按照股份比例确定回购价格,尤其是重资产行业,净资产是破产价格了,要有一定的溢价;第三、参考公司净利润,这个一般适用于已经稳定盈利的企业,因为股权是代表公司长期的价值的,所以参考净利润的时候要给与相应的市盈率3-5,年比较合适,太长了,公司发展是有风险的,现在能赚这个钱,未来不一定的,所以时间一长,对公司股东不利;时间太短了,那明显是对退出股东不合适了 。
第四、参考市场估值,这种方式比较适合那些已经拿到投资机构投资的公司,每一次机构投资都会对公司有一个估值,那么在这个估值的基础上做折价回购,记住了,一定是估值的折价回购 。4、股份兑现的节奏尤其是在做股权激励的时候,一定要有兑现的节奏,因为中途离职的人很多,一次性全给了,这是不公平的 。兑现节奏有四个方法:第一、平均法:比如兑现期限是4年,每年兑现25%,中途退出,后面的就没有了,回购也是只需要回购前面已经兑现的 。
这样双方都很公平 。第二、先高后低法:任职满两年兑现50%,剩下的50%在余下的两年中平均兑现 。这样是防止短期投机行为,雷军就是这么干的 。第三、欲扬先抑法:第一年10%,第二年30%,第三年60%,第四年100%,这样促使员工在公司做长期打算 。第四、天女散花法:第一年兑现25%,剩余的在往后的3年中每月平均兑现,这种方式就很平均了,算得很清楚 。
【揭秘中科创业股市操纵案始末,中科联盟】四种方法应用的场景不同,也可以再做变形,激励一定是和目标相匹配的,你要确定你的兑现节奏,你就得确定你的激励目标是什么?如果注重短期目标,那么在第一年就要加大兑现力度 。另外整个兑现的时间长度,4年是一个极限了,也有2年和3年,1年就太短了 。干一年人就离职了,起不到多大作用 ,激励的时间太长了,比如5年,你想想现在有几个人会在一家公司干5年的?这是违背人性的事情,除非你的公司是华为,别人都求着来你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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