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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是不是在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可以查询你从业证上写明了、XXX财政局你到当地的财政局填一份表格,盖上公司公章,然后拿到湖南财政局去,办理一些手续,就会给你一张盘,内有你的档案资料,再拿到你当地的财政局办理就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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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广东省高考文科500想读对外贸易或者金融这两方面的广东省有哪广东金融学院根据你的分数和兴趣,不想出省的话外贸和金融专业比较强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和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可供选择!望采纳广东培正大学,广东白云学院都是可以供选择,但你要知道外贸易或者金融都很热门出来竞争会很激烈,如果你有很好的基础建议复读,又或你有人手就可以选择读本B的相关学校财务管理,会计【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大家好请问如何查询广东省的动感网聊卡的流量个扣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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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校学生取得广东省财政厅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继续教育吗第一年不需要,第二年开始就得继续教育了 。证件会一直有效,只是不教育的话,就没有工作年限积累我刚打电话去财厅,她说已经取消年审,还是要每年继续教育,无分是否在校,你也快去补回来吧,补回12年的就好从业资格证是长期有效的吗? 广东省财政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要年审但财政厅是鼓励继续教育的你可以打电话过去询问你所在地继续教育的地点 。如果你要要继续教育,久了不继续教育就会失效5,广东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哪里可以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转调登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一、调入须知(一)所需资料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入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2.一寸蓝底彩照两张;3.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电话、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4.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二)注意事项1.由调出财政部门封存在信封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及调转材料请勿私自打开,否则后果自负;2.调出省份财政部门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未参加信息采集,未经过财政内网管理平台调转的人员,不能办理档案调入;3.档案从调转之日开始90天内有效,请尽快办理调入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二、调出须知(一)所需资料凡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出的人员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1.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注明调转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3.2011及以后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卡原件 。(二)注意事项1.办理的人员必须已换发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完成当年度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3月份之前调出除外);2.调往的省份必须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3.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这个表是你去办理你的证的那个财政局办理转出的时候人家会给你调转登记表的6,2013年广东省县级以上公务员与乡镇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一致吗问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3年广东省县级以上公务员与乡镇公务员考试的内容不一样【3月份左右乡镇考、5月省考】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职位表、报考指南、报考时间、报考人数等信息暂时还没有公布,一般按去年考试时间来推算,应该是2013年3-5月这个中间是广东省考时间,广东华图教育网http://gd.huatu.com/ 会第一时间提供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资讯 。最后,感谢您对华图教育的支持 。1、广东公务员考试分两套试卷,乡镇公务员考试一套,县以上职位一套,申论考试不是同一份试卷 。2、县级以上、乡镇的考试试卷是分开的,试卷考察的内容都一样,题型也一样,考试的难度会有所不一样 。3、2016广东公务员考试时间为4月23日上午,考试科目为行测和申论,考试结束后将于2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查询笔试分数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据2015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告,2015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内容如下: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2︰30 《申论》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报考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的,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5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 。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鉴于往年体能测评都有一定淘汰率,为能有效递补和按时完成体能测评,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可在考生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招录人数1︰4不高于1︰6进行组织(公安系统“公安专业职位”按不低于1︰6不高于1︰8进行组织) 。通过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外的为面试递补人员 。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 。中公教育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各类公考类信息,建议及时关注,祝考试成功!http://gd.offcn.com?wt.mc_id=bd10927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7,广东省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变更 如果是有关社保的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广东省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监督管理,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所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 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年检主管机构)依法按年度对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其持证资格的制度 。第四条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0月1日至l2月31日,单位申报年检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当年设立登记的单位,自下一年度起参加年检 。第五条 年检主管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年检的持证单位上一保险年度的参保情况进行检查,单位应及时向年检主管机构报送年检材料 。年检主管机构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单位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未申报年检的,视为年检未获通过 。第六条 年检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情况;(二)单位参保险种、参保人数及变更情况;(三)单位确定和申报缴费工资情况;(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及与此相关的财务情况;(五)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六)单位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缴费情况;(七)单位申领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年检的基本程序:(一)单位申领、报送社会保险年检表和其他有关材料;(二)年检主管机构受理年检材料;(三)年检主管机构审核年检材料;(四)年检主管机构加盖年检戳记,发还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八条 参保单位申报年检须附送下列资料:(一)社会保险证年度检验表;(二)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副本);(三)分支机构情况表;(四)在职职工名册及变更情况表;(五)在职职工工资表;(六)企业工资总额使用手册;(七)各月缴费凭证复印件;(八)上年度劳动年审合格证(副本);(九)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其他反映参保单位财务状况的报表 。年检主管机构应为单位提供的资料保密 。第九条 年检主管机关在审查期间,根据情况可以要求单位提交补充材料和有关文件,也可以要求单位有关人员说明情况 。第十条 年检主管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予通过年检:(一)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手续,情节严重的;(二)参保险种不全或参保人数与实际用工人数严重不符的;(三)单位申报的职工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收入差距过大的;(四)没有正当理由或未经过办理有关手续拖欠社会保险费的;五)虚报或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六)未参加上年度劳动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 。第十一条 未参加年检和未通过年检的单位,社会保险部门应及时书面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暂不实施营业执照年检或验照 。待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年检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凭社会保险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年检合格证明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或验照 。第十二条 单位在办理用工、调工、调干或劳动合同鉴证、核定工资总额和劳动年审等业务时,应出示经检验合格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未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劳动保障部门不予办理有关业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规的,有下列情节的,除按第十条规定不予通过年检外,并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处理:(一)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l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5000元以上l0000元以下罚款 。(二)参保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缴;延迟缴纳的,由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可以进行有关的检查、调查工作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可以进行有关的检查、调查工作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 。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也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证地址变更需要的资料以及流程:缴费单位的以下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⑴单位名称;⑵住所或地址;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⑷单位类型;⑸组织机构统一代码;⑹主管部门;⑺隶属关系;⑻开户银行帐号 。2、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⑴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⑵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⑶社会保险登记证;3、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归入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4、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5、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缴费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6、缴费单位因住所变动或生产、经营地址变动而涉及改变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的,应当自上述变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并向迁达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7、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应当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缴费单位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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