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式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抽象行政行

1,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抽象行政行应是具体行政行为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要式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抽象行政行


2,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管理过程中为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正确答案:ABCD 解析: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
要式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抽象行政行


3,A县地税局的上述执行行为有哪些不当之处要的是速度(1)下发“核定定额通知书”应有送达回证,证明送达纳税人 。并应由税务机关应留存一份; (2)该个体户欠税200元,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应扣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 。摩托车价值与欠缴税款数额相差太大,属于超标准扣押; (3)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纳税人不服行政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a县国税局告知其起诉时限为15日,不符合法律规定; (4)未告知复议权 。【要式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抽象行政行】
要式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抽象行政行


4,具体行政行为都是要式行政行为吗 选择acd 。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许可三种为具体行政行为 。理由如下:行政奖励——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物质或者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比如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的特定的民事纠纷的审查与裁决的行为 。细分为:1.违反行政管理的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争议2.土地、矿产、草原等自然资源权属争议3.国有资产产权争议4.拆迁补偿安置争议5.专利强制许可使用费争议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细分为:1.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受理在先原则)2.附义务许可:被许可人取得行政许可的同时,也承担从事该活动的义务,否则须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许可,比如商标许可、专利许可、建设用地许可 。3.附期限许可:只在一定期限内有效,逾期失效的许可 。进一步完善您的问题,除了憨甫封晃莩浩凤彤脯廓您给出的题目的acd以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还有如下七种哈:1、行政征收2、行政征用3、行政给付4、行政处罚5、行政确认6、行政强制措施7、行政监督检查 综上,加上acd的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一共10种哦 。以上全部是手打的字,幸苦,觉得有点用,就给个最佳答案好么?以行政行为产生法律效力需不需要特定形式,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和非要式 。要式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颁布行政法规必须以国务院令这种特定形式,行政处罚须有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法定刑式 。非要式行为指不要求有特定形式,只要表达了意思就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口头通知等等5,什么是要式法律行为与具体法律行为请举个 您好,第一,根据要式法律行为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要式行政法律行为 。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立、变更或废止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必须履行某种特定形式才能成立和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比如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进行婚姻登记的行为 。要式行政法律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某种方式而实施,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必须制作处罚决定书,劳动争议仲裁必须制作仲裁书等 。因行政行为对公民的权利影响很大,为防止滥用行政权利,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注重一定的形式和方式 。其有利之处在于:内容明确,行政行为的要式可以明确行政行为的内容,便于遵守和执行;便于明确责任,通过必要形式表明行政行为作出的时间、地点、过程和内容,作为判明责任的基础 。第二,根据要式法律行为是否由行为人自由决定为标准,可分为约定要式法律行为、法定要式法律行为以及约定和法定相结合而成的双重要式法律行为 。约定要式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设立、变更、废止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约定必须经过某种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如订立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才能成立 。它要求约定的要式必须是合法的和能够实现的方式 。约定要式法律行为都应当是发生在民事活动中,而行政法律行为当中采用约定要式的很少,根据行政法律行为的特点和调整对象来讲,只要是要式的都应当是法定的,如果采用约定的要式行政行为不利于对公民权益的保护 。法定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用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制度等形式而确定的某种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某种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这就要求行为人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方式后,行为才能成立 。行政要式法律行为都应当是法定的要式行政法律行为,而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既可以是约定的也可以是法定的 。首先你要弄明白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的定义!一个是需要有法律的特定方式,一个则没有强求规定那么合同全部都是要式的,因为它要求必须以书写的方式!还有遗赠啊之类的而买卖则没有这样的要求~6,求解法律判断题 1、B 。不解释2、B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3、B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4、A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5、A 。《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B 。《刑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7、A、《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8、A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9、A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10、B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BBAAB ABBBB1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4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2错 。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一律一审终审 。3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再审审理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4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7,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哪些行为可以提请税务行政复议 根据《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主要包括:1. 征税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 。2. 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3. 税收保全措施(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4. 税收强制执行措施5. 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罚款、没收财产、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6. 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7. 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8. 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9. 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答: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具体包括如下:(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3)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包括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9)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10)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此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其他各级税务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不合法的,可以在复议时,一并提出审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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