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走区有什么养老院,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二 )


当然,任何地方也不欢迎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这是肯定的 。2、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在解决了户籍、暂住处和一日三餐之后,就要尽快地向本地村委会(或城市社区)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将本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如果题主所述的情况是真实的,按政策规定,无疑是符合条件的,也应该获得批准 。
在当地工作人员核实有关情况时,本人要如实提供情况,做好协调、配合和解释工作 。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以主动找一下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争取一下 。也只有在户籍地,这些工作才有可能正常进行 。不在户籍地,绝对没有任何可能性,也千万别有这类想法,毫无意义,纯粹白费劲 。只有经过申请,被批准成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才能进一步申请免费入驻敬老院 。
可以说是一环扣一环 。否则,只能自费入驻敬老院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确实是最关键的一步 。3、向民政部门申请入驻敬老院 。一旦获批,基本生活标准用于日常生活,一日三餐,绝对够用了,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照料护理标准或自领,或由照护服务人领取,做为提供照护服务的报酬,但必须照护特困人员的日常生活,且照护服务也要达相应的标准,保证服务质量 。
如果没有房子住,也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要求提供住房救助,特困人员肯定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条件,也应该能够得到妥善的解决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金也由当地医疗保障局全额代缴,医疗费用来源也一次性地解决了 。以上是分散供养方式 。如果嫌在家分散供养麻烦,也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到敬老院去集中供养,也是完全可以的 。
但前提是当地有敬老院,还要有空闲床位 。否则,只能望“床”兴叹,毫无办法 。要说明的是:一旦正式入驻,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由敬老院统一支配,集中起来保证入驻人员的生活等等方面的需要,不再发给个人 。还必须接受敬老院的制度约束,绝不允许自由自在 。另外,每月还可以适当地发一点零花钱,几十元而己 。要问政策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1、户口管理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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