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是什么( 二 )


任何朝代,任何国家治国都是以法治为主,以德治为辅 。是不可能等待人们经过教化,自觉遵守法律,那是等不起的 。《论语-子路篇》:"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媵残去杀矣 。诚哉是言也 。",意思是贤人相继治理国事,也要到百年之后,才能感化残暴之人,达到废除刑罚的境界 。换句话说,那百年之内当然还是须要刑罚的 。《论语-子路篇》:"…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
",指罪与刑必须适当,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既然如此,刑罚,而且是适当的刑罚,还是须要的 。同样,完全依靠法治,抛弃德治也是行不通的 。因为,人是有思想,有理智,有判断的 。任何法理在制定时,首先不能离开道德的基础 。即必须是合情合理的 。如杀人偿命,盗抢判刑等,是人们的共识 。其次,法治是靠人来实施的,执法的人必须要有道德,否则,就会知法犯法 。
第三,有很多社会问题,社会行为难于纳入法律,制度等的制裁范畴,靠法治无法解决 。如 。目前的通奸,出言不逊等,这些都需要靠德治来解决 。也就是德治是法治的重要补充 。法治治标,德治治本;法治是快刀斩乱麻,德治是文火煮好茶 。所以,古代历朝统治者在以法治国的同时,于西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 。开始大力推行儒家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思想,和仁义礼智信,用儒家礼仪来教化臣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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