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角度解读道德的法律化,什么叫从立法角度( 二 )


韩非子认为"是以其民重法而畏禁,愿毋抵罪而不敢胥赏 。”意思是:因此明君统治下的民众都重视法制畏惧禁令,既希望不要犯罪,又不敢妄自取赏 。这就是刑赏分明的好处,民众重视法制,有纠纷自觉找政府与司法机关解决,而不是自行私下解决,这样既能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又能在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社会纠纷,让社会有序运转 。民众对法制的敬畏是基于对刑赏的充分认识,敬畏是因为只要遵守服从就不会受到惩罚与失去,反而还会有所获得 。
这种对法制敬畏和对自然的敬畏是同一个道理,农耕只要按二十四节气劳作就会有收获,否则就会一无所获 。最后韩非子对刑赏分明的作用总结道"故曰:不待刑赏而民从事矣 。”意思是,所以说:不等到用刑用赏,民众就都服服贴贴地做事了 。民众服贴从事也就达到了"治乱”目的 。【是以其民重法而畏禁,愿毋抵罪而不敢胥赏 。故曰:不待刑赏而民从事矣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