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失信现象原因,如何看待社会失信现象( 三 )


绝大部分是出于对你的信任和你走动,你却用吸血鬼的伎俩吸干了善良人的血汗!天理昭昭!法律暂时对会隐身大法的你无奈,但是,你背着沉重的十字架,鸡鸭鱼肉的生活,也活的紧张兮兮,一颗心永远不得安宁!内心的平静才是永远!我案老赖,一个充满智慧的挖金人,收我钱时就抱定据为己有的贪念,撕毁合同把共同创业资金缝在她的肋条上 。
起诉时她马上抵押住房,资金雄厚的癞蛤蟆,一审二审都重金聘请律师,怎知我手握有利铁证,败诉后执行,此妇火速离婚放弃财产,离开天津在他处购置房产,一家三口欢天喜地在别有洞天的幸福苑尽情潇洒!人性的丑恶昭然若揭!因被黑心狼骗财,我又借了高利贷,背上沉重的负担,唯有省吃俭用,卖掉市区住房迁徙到郊区,在除夕没有电视看不了春晚!耐不住打开手机,刚看二眼《儿子来了》,屏幕赫然提示:”继续观看产生额外费用!”~我这个黄世仁当之有愧!杨白劳的女儿都在过美好日月,我却在大年初六骑上三轮车顶着寒风去还贷款!老赖,给社会造成了危害!老赖让各阶层群体滑进不公平的深渊!朗朗乾坤,昭昭日月,苍天有眼! 。
如何看待社会中的“老赖”?你如何理解这个词?
美国暴发“次贷危机”多大的事?但没听说出一个“老赖” 。几家银行的坏账、死账、不良贷款,全部、统统被联邦政府收走了,也就是债权人亏损多少,政府就注资多少 。政府拿了这么多的坏账、死账,那财务、会计怎么做账?按原来会计法不是要记“亏损”、“财产损失”吗?账面总要平账吧?他们有办法:修改会计法,不对这类坏账、死账“估值入账”,不做重置价值估算,原值多少记多少,在银行永远挂账,如果亏损解套了再消掉这笔账 。
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您如何看待?
这个新社会问题根源在经济发展中不谐调造成的 。不是个人主观原因 。人与人之间更不能出现污言秽语言词 。有些人老是拿这个社会问题,想搞成敌我矛盾 。拿解放前的眼光看人与人关系 。新中国后出生成长起来的 。这是人民内部新矛盾呀!中国成立70年了,出现这种问题是中国人的耻辱!这是个大问题国家与人民共同想办法解决 。首先考虑原来怎么没有,现在为什么一下子多了起来?现在所谓“失信""老赖"词太辣眼睛了?!这些人原来都是经济先行者反而成了"失信"人? 。
当今社会对待老赖的方式,能够让老赖的生活怎么改善呢?
把“老赖”和破产者分离开来 。欠合理的债还合法的钱,才天经地义,“债”有很多种,“老赖”也有很多种,要区别对待 。现实中有很多高利贷从业者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干着非法的勾当 。国家应该立法,把债权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分三六九等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交通事故赔偿的、人身伤害等着救命钱的为第一等,优先保证,加大力度执行,必要时入刑!民间借贷无利息的第二等 。
失信对于负债者意味着什么?对于这类社会问题,该如何治理?
政府应该强制这些些负债者卖家产一样不留的还债,还不够的把他父母兄弟的家产都得卖光还债!再还不够只有判他死刑才能解恨!这样连九族的清退债,才会重视,判死刑才会知道欠债的代价!这样也不会有人骗人钱财,办PDP卷钱走人的事了,抓一个把家人的财产都卖了还债后,再判他死刑这才是人财两空后的下场 。只有判死刑了才会知道债是不可欠的,欠了还了就没事,还不出会连带那么多人,还会死人,这个债还有谁敢再欠了不还!关键就是法不够严会造成这些人欠债,骗钱没有压力!如有一条严格的法律在,谁敢欠钱不还!连骗都不会有人骗!主要的还是法律成本太低,造成现在社会欠债比借钱给他的人来得光彩,借了你的钱不还你,还是借钱人没有理,借的是大爷,被借的变小弟了!如果借钱不还一告上法庭在几天内不还清,就把他的家人,亲戚的房全都卖了还债,这样就不敢再欠债不还了,最后还不够还得判死刑,人死了后还得由他的家人替他还钱!这就是代价!这样的成本大了,看谁还敢欠债不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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