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北京申请落户人需符合哪些条件方可参加积分 4月11日 ,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文件 , 从4月16日起 , 北京市首批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政策 , 申请人需符合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这四个基本条件 , 积分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九项 , 比如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可积3分 , 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的可积20分等 。对于大家普遍关注的积多少分能落户的问题?根据政策 , 北京市每年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 , 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 , 合理划定落户分值 , 确定落户规模 。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申请人经公示之后无异议的即可按程序办理落户 。【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北京积分落户 积分够了就可以落户吗】
4 , 北京居住证满5年可以入户吗不可以申请人申请北京市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这些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 。北京市居住证旧称北京市暂住证 , 并不等同于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获得北京市居住证的人在部分情况下可以获得等同于京籍的资源和条件 。在北京居住6个月以上 , 同时有合法稳定就业、有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即可申请 。持证人不仅将在北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 , 参加社会保险 , 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等 , 居住证还将成为参与北京积分落户的必要条件之一 。2018年4月11日 , 发布《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 , 4月16日将正式开放在线系统 , 接受社会申报 。北京积分落户制是北京市政协建议推行积分落户政策 , 以科技贡献、专业技能、在京时间等指标为考核项 , 计算非京籍人才的“积分” , 积分达标即可落户北京 。北京市积分落户工作实行年度申报制 , 一年一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5 , 北京积分落户细则要多少分才能落户 北京积分落户的积分指标分为9项 , 包括稳定住所、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和守法记录 。针对这9项不同的指标 , 也有不同的加分标准 。比如 , 在缴纳社保方面 ,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 , 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 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 , 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在教育背景方面 ,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当然 , 除了加分项 , 还有减分项 。如 , 守法记录指标规定 , 自2017年1月1日起 , 在北京市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 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申请人需持北京居住证、不满45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以上、符合计生政策、无犯罪记录 。这里为您带来北京积分落户政策最新消息 , 以及北京积分落户条件2016的详细介绍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中表明 , 为加强人口服务管理 , 逐步有序解决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问题 , 改进北京市现行落户政策 , 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 , 对北京市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 , 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 , 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6 , 想在北京积分落户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就业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 ,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 +3分 。2、住所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 , +1分 , 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 , +0.5分 。3、学历大学专科(含高职) +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 +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 +37分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 , 不累计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职住你从城六区去其他区居住 , 每满1年加2分 , 最高+6分 。就业和居住都去其他区 , 每满1年加4分 , 最高加+12分 。5、创新科技、文化领域 , 或国家级奖项最高+12分 , 或本市奖项最高+6分 , 只计最高分 , 不累计加分 。国新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 , 有持股、工资符合一定条件 , 工作每满1年+2分 , 最高加6分 。创业企业投资就业 , 每满1年+2分 , 最高加6分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公司、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 , 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1分 , 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 ,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 , 只计最高分 。6、缴税近3年连续纳税 , 且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年均10万及以上 , 或是企业老板 , 企业年均纳税20万及以上 。+6分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申请积分落户的 , 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 , 每条记录-12分 。7、年龄不超过45岁 , +20分8、表彰如果你被评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20分9、守法被行政拘留处罚的 , -30分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 , 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 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收起2018-04-12最佳答案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报” , 按照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及细则的有关规定 , 每年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积分情况 , 统筹考虑城市综合承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要求 , 合理划定落户分值 , 确定落户规模 。2018年是积分落户启动实施的第一年 , 需待申请、审核、复核等环节结束后 , 在充分掌握申请人具体积分情况的基础上 , 确定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 , 并向社会公布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 , 当年未达到落户分值的 , 第二年如果符合四个资格条件 , 还可重新申请 。届时 , 申请人只需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 , 选择更新其中需要变更的内容 , 未变更的信息将保留上一年度填报的内容 , 只需点击确认即可 。7 , 北京落户积分多少可以落户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 , 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 。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 , 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 , 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通过后 , 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 , 自2017 年1 月1日起 , 北京正式开始实施积分落户政策 , 同时满足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这四个条件 , 即可申请积分落户 。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四项条件:(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在符合以上四项条件之后 , 就可以开始积分了 , 积分重点参考九个项目指标: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等 。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 ,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申请人自己有房、租房或者居住单位宿舍都可以申请 , 但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 , 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3、教育背景指标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 , 不累计 。4、职住区域指标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 , 每满1年加2分 , 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 , 每满1年加4分 , 最高加12分 。5、创新创业指标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 , 可获得相应加分;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可加分;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可加分 。6、纳税指标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 , 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 , 加6分: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投资人、股东等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 , 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 , 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不过 , 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申请积分落户的 , 每条记录减12分 。7、年龄指标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 , 加20分 。8、荣誉表彰指标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 。9、守法记录指标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 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每年根据人口调控情况 , 公布落户分数线在征求意见稿中 , 申请积分落户者除需满足五个条件 , 还要根据十项指标确定积分 。那么多少分可以落户北京呢?征求意见稿透露 , 市政府会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 , 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 。之后 , 市有关部门会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数线 , 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 , 并对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 , 通过公示的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有知情人士分析 , 在确认积分落户名额时 , 可能会按照落户分数线 , 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8 , 北京积分落户满多少分 每年根据人口调控情况 , 公布落户分数线在征求意见稿中 , 申请积分落户者除需满足五个条件 , 还要根据十项指标确定积分 。那么多少分可以落户北京呢?征求意见稿透露 , 市政府会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 , 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 。之后 , 市有关部门会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数线 , 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 , 并对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 , 通过公示的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有知情人士分析 , 在确认积分落户名额时 , 可能会按照落户分数线 , 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来京人员要想在北京落户需首先同时满足“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等4个条件 , 然后通过9项具体指标进行积分 。以下是办法全文: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 , 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 , 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 , 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 紧密结合本市实际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 , 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 , 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 , 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条 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 , 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 , 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 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 ,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 , 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 。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 , 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 , 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的 , 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 , 不累计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 , 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 , 每满1年加2分 , 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 , 每满1年加4分 , 最高加12分 。(五)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市级奖项的 , 可获得相应加分 。其中 , 获国家级奖项的最高加12分 , 获本市市级奖项的最高加6分 。只计最高分 , 不累计加分 。申请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且在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 , 工作每满1年加2分 , 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 , 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 , 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 , 最高加6分 。申请人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 , 且在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工资收入等方面符合一定条件的 , 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1分 , 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各项加分不累计 ,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 , 只计最高分 。(六)纳税指标及分值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 , 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 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 , 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 , 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 , 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 。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 , 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 申请积分落户的 , 每条记录减12分 。(七)年龄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 , 加20分 。(八)荣誉表彰指标及分值申请人获得以下荣誉表彰之一的 , 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 。国家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 ,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九)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 , 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 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 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包括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等 。第七条 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 。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 , 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 , 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有关部门申报 。第八条 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 , 每年向社会公布积分落户分值 。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值 , 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 , 并将其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通过后 , 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第九条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 , 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落户;其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十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 。对在积分落户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 ,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对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 取消申请人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 , 予以注销 。对所在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 , 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 。以上情形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 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适时提出调整方案 , 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东方燕园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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