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仲裁,我的机动车的保险合同争议方式是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前不久出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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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石家庄劳动仲裁咨询电话是多少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立案咨询电话为0311-89691887,值班电话为0311-89691869 。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塔南路169号 。裕华区政府C座二楼综合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周六、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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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问石家庄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在哪里我们要想拿到我们的工根据我在互联网上查询的情况:石家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地址:体育南大街167号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石家庄仲裁,我的机动车的保险合同争议方式是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前不久出了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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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家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待遇如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待遇等同于相同级别的公务员!5,仲裁或起诉需要交纳费用,原告先预交,如果原告胜诉的话,裁决书或者判决书中会注明被告将诉讼费用支付给原告6,在石家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律师吗你好!你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的,因为涉及到这个工人与包工头的关系问题:如果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劳动关系,由劳动部门按工伤处理 。但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多数的情况不是劳动关系,而最可能的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你就需要以包工头为被告,去法院起诉包工头才可以的 。如果这样的话,是需要律师去做的,因为雇佣关系比较复杂,律师做的话都是要费神费力的啊,要调查取证,要搜集材料,要分析责任的承担人,所以,建议请个律师处理比较合适 。希望能帮助你7,我在石家庄一单位上班 没有上保险也没有签合同我想申请劳动仲你可以去 因为有事实劳动关系 只要你能拿出证据你在哪里上班就可以你好! 你问一下别人都有签吗?因为国家规定只要签了合同保险是强制性上得(三险),公司没给你签估计就是顾虑这个,你有实习期和转正后得说法吗?现在除非特小得没注册得公司,一般都会给上得,你问一下 当然,也有主动不上得,如果不上可以申请公司给予补助,那也就不用签合同了 如果有必要用法律来维护一下自己得合法权益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哥们告诉你一个比较好的解决方案 。你先收集你工作的证据,比如你的名片,工作记录,公司的考勤卡等等所有的能证明你工作和入职时间的证明 。然后继续工作,你公司不辞退你,你就不要吭声一直到你工作将近11个月的时候,你去劳动仲裁部门,直接要求劳动仲裁,这样你不光能签订到劳动合同,而且你还能再拿到另外11个月的工资,记住,不要超过12个月 。如果你没有工作那么久想走人,或者是被辞退,你同样可以去劳动仲裁,这样,你工作几个月再拿几个月的钱 。8,劳动仲裁案只要一方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即不发生效力 。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仲裁裁决不合适,法院会作出新的判决,结果可能对你不利 。如果裁决得当,法院会按裁决书内容判决对方承担支付义务 。如果你对其中裁决中的一至二项不服,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是否支持,由法院决定 。如果你能够坚信对方一定会向法院起诉的,那么我还是建议你也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吧,这样对你是有利的 。既然你对裁决比较满意就没必要再起诉了,就看公司的了咯,要是公司要起诉,你就让它起诉去,准备好应诉就行了~如果你现在起诉了,本来公司也同意仲裁决的,被你这么一起诉,不就把事情弄复朵了吗?建议你还是等着仲裁生效并申请执行吧,尽可能避免诉讼,毕竟诉讼耗时耗力从诉讼程序法上说,你起诉或者公司起诉,那就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不存在对谁有利或者不利的情况,因为无论是仲裁或者是诉讼,都是要讲证据和法律的 。如果你对仲裁裁决书的结果还觉得可以接受的话,不起诉也可以 。9,石家庄劳动仲裁法对超过60岁职工年龄赔偿有限制吗 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 。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非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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