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公示,有没有国家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1,有没有国家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没有各省、市都有社科联 ,但国家没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公示,有没有国家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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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社科基金公示后有淘汰吗 有啊,今年的青年被淘汰1项、一般项目淘汰2项,对比一下前后的结果就可以看到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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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德尔斐法得出指标权重后后面如何实际进行计算 你得看你如何定义了,如果说直接利用实际数据值,那么就可以是:总分=0.5*15+0.3*0.8+0.2*10不过一般在做评价打分时候,都是先把各项实际数据根据一定的条件,先打出分来比如,三个指标每个指标的满分都是100分,假设15人的博导可以打80分,0.8比重打90分,基金属打60分,那么总分就是80*0.5+90*0.3+60*0.2总之就是看你,要么直接用数据,要么自己定义个评分标准,先把数据按标准计分,再算总分 。你好!你得看你如何定义了,如果说直接利用实际数据值,那么就可以是:总分=0.5*15+0.3*0.8+0.2*10不过一般在做评价打分时候,都是先把各项实际数据根据一定的条件,先打出分来比如,三个指标每个指标的满分都是100分,假设15人的博导可以打80分,0.8比重打90分,基金属打60分,那么总分就是80*0.5+90*0.3+60*0.2总之就是看你,要么直接用数据,要么自己定义个评分标准,先把数据按标准计分,再算总分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一楼的回答基本可以 。其实可以建一个Excel表格来自动计算 。每个指标的得分乘以权重再相加,当然还要加一个平均值的概念在里面,因为打分的专家可不止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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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家社科基金 通讯评审 开始了吗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工作于2015年4月8日开始,4月17日结束 。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名单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至16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通讯初评是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评审工作的重要程序,评审专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评审情况,不准擅自复制、抄录、留用《课题论证》(活页),否则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并记入专家信誉档案 。二、工作程序1.各单位到科研处领取评审材料 。2.请各单位与评审专家本人联系,确知专家是否能按期完成评审 。如专家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评审,请不要发放评审材料,在4月8日上午11:00之前与科研处联系调换专家 。3.评审材料拆阅和封装由专家本人进行,如发现所装材料有遗漏或差错,请直接与科研处联系 。4.请专家认真审阅评审材料并打分 。5.专家评审完毕后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意见表》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设计论证》(即活页)全部装回原材料专用袋并贴密封条,在封面注明实际评审份数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一律实行通讯评审 。计划于4月(评审3月15日以前申报的)、10月(评审9月15日以前申报的)各集中通讯评审一次,逾期申报的将转入下一评审批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一律实行通讯评审 。计划于4月(评审3月15日以前申报的)、10月(评审9月15日以前申报的)各集中通讯评审一次,逾期申报的将转入下一评审批次 。5,2020年新规定产假有多少天98天2020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20年产假最新规定一、产假政策最新规定: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 。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产假办理1、办理材料: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2、办理地点: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3、温馨提示:(1) 申请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证;(2) 《独生子女证》应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理;(3) 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4)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产假期间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要分两部分来看,若怀孕期间的员工的,有下列第三十九条情形,用人单位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论员工是否怀孕,不用支付任何赔偿金 。一、法条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若员工没有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辞退员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是全部工资的平均 。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产假期间的女职工有劳动法规定的第三十九情形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能与产假期间的女工解除劳动合同6,2021年全国核酸检测费用是怎样的核酸检测并不是免费的,每个地方收费不同 。目前,已有数十个省市已经发布了新一轮的调价通知 。新一轮调价后各地核酸检测价格大致保持在80~100元水平 。本轮调整价格为政府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适用于公立医疗机构以及疾控机构;在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由第三方机构自主定价标准 。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以来,核酸检测成为了日常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春节期间,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甚至成为不少人的“通关文牒” 。目前,全国各地的核酸检测并不是免费的,每个地方收费不同 。目前,已有数十个省市已经发布了新一轮的调价通知 。新一轮调价后各地核酸检测价格大致保持在80~100元水平 。本轮调整价格为政府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适用于公立医疗机构以及疾控机构;在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由第三方机构自主定价标准 。汇总如下:北京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和北京市卫健委1月27日发布通知,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 格,单样本检测价格调整为80元/次 。同步调整混合检测价格,即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市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 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30元收费;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20 费 。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 。西藏 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1月27日发布通知,对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新冠 毒抗体检测项目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从20 人次降至80元/人次、二级及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72元/人次(均含检测试剂);新冠病毒抗 检测价格从100元/人次降至40元/人次(含检测试剂) 。调整后的价格从1月29日开始执行,为全区公立医疗机构最高限价 。新疆2020年12月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第四次调整新冠肺炎核 检测项目政府指导价,从单人单管260元/人次,降低至现行的单人单管80元/人次;核酸5合 合检测19元/人次;核酸10合1混合检测11元/人次 。四川四川省医疗保障局1月26日印发《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28日起,省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由现行120元/人 调至80元/人次,省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由现行100元/人次下调至72元/人次 。贵州 贵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 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26日起,贵州省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目前,贵州省医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打包总价为:79.17元/人次,包括以下三项内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50元/次;核酸提取试剂盒11.39元/人次;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 测试剂盒(荧光PCR法)17.78元/人次 。陕西 1月27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也发布了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 。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按 关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 。海南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和抗 测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1月26日起,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包 核酸检测价格与体外诊断试剂盒费用)最高指导价从160元/人次调整为98元/人次;抗体测定 高指导价从80元(含检测试剂)调整为30元(不含检测试剂) 。湖北 湖北省医保局、省卫健委1月14日联合印发《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项目价格的 知》湖北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最高限价由132元/次调整至80元/次;每人每项抗体检测由 元调整至25元,于1月15日在全省执行 。福建 2020年12月31日,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关问题的通知》 。进一步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临时项目价格: 1、新冠病毒核酸1人1检测项目价格由原来的每人次95元降低至每人次80元 。2、新增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和5混1检测项目价格10合1混采检测每人次15元; 1检测每人次30元 。青海 1月20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收费指导价格的通 知》,决定于1月25日起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费用,将三级医疗机构“病原体核糖 扩增定性检测”指导价格调整为80元/项(含试剂),“冠状病毒(变异株)抗体测定”指导价格调整为 元/项(含试剂) 。甘肃 1月28日,甘肃省医保局《关于动态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限价调整为80元/次 。该价格自2021年2月1日零点起执行 。黑龙江 黑龙江省医保局、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项目价格的 知》,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价格由现行109元调整至80元,该政策于2021年1月20日起在全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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