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假多少天,上海婚假多少天

1,上海婚假多少天 10天 。上海婚假规定:3天(国家规定)+7天(晚婚奖励;男:25周岁女:23周岁)=10天(含双休日) 。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想请婚假的话,提供个参考:9月19日~9月21日,3天;9月22日~29日,7+1=8天,(其中9月22日为国定假日,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多一天 。);9月30日请个年休或调个班,那样就能从9月19日休息到10月7日咯~~~10月8日上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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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婚假多少天法律分析:上海婚假总天数共计10天 。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后予以三天婚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7天 。增加婚假7天应与法定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包含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后予以三天婚假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7天 。增加婚假7天应与法定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包含双休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再婚者与初婚者法律地位相同,休假天数与初婚者待遇相同 。【上海婚假多少天,上海婚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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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海晚婚婚假到底是几天哪个法律文件第几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法定婚假是三天,所以加起来就是十天,包含公休日上海地区的婚嫁规定为10天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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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晚婚假国家规定多少天 全国各省都已取消晚婚假 。上海的婚假是10天 。2018年婚假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7、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你是说,问一下上海晚婚婚假有规定为几天呢 。由于国家的政策规定 。从去年七月份己去消独生子女的办证了 。那么晚婚晚育这个政策也早就没了 。5,哪位清楚上海现在婚假多少天 上海现在婚假是10天,即国家规定3天+上海多加7天=10天2018年2月23日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上海婚假规定:3天(国家规定)+7天(晚婚奖励;男:25周岁女:23周岁)=10天(含双休日) 。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想请婚假的话,提供个参考:9月19日~9月21日,3天;9月22日~29日,7+1=8天,(其中9月22日为国定假日,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多一天 。);9月30日请个年休或调个班,那样就能从9月19日休息到10月7日咯~~~10月8日上班呢 。6,请问上海婚假能休多久包括双休日吗对于晚婚假的规定可以见:2003年12月31日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二十四条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但是是否是包含了双休日,条例上是没有说的,我咨询了12333,他们说是包含双休日的,如果单位同意不包含双休日,只能是各个单位自己解释了,不过,结婚么,是人生最大的喜庆日,我想你与单位商量的话,一般是肯多放假的 。在文革期间规定的婚假是三天,所以现在增加七天就等于是10天了,如果单位同意的话,你利用头尾双休最多只能休满16天的 。7,急请问上海婚假国家规定是几天包含节假日吗 上海市的婚假与产假规定(2006版)男满23周岁、女满21周岁,符合结婚规定的职工,可享受三天婚假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初婚属于晚婚,婚假增加七天,合计十天(一次性连续享受,遇国定假日顺延,含双休日) 产假是根据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来确定的 。怀孕不满七个月分娩的属于早产,享受三个月的产假 。怀孕七个月以上分娩的属于正常分娩,享受三个月的产假 。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45天的产假 。怀孕三个月以下流产的,或者宫外孕的,享受一个月的产假 。(上述假期必须是符合计划生育的人员方能享受,计划外流产的视其是否采取节育措施而定) 正常分娩或早产的,有下述情况,按下述规定确定产假: 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 。晚育的,增加30天产假 。一次性多生一胎,增加15天产假 。产妇最多可以享受产假为:90+15+30+45=180天(产妇年满24周岁,并且难产,并且生四胞胎) 产妇年满24周岁生育的,其孩子的法定父亲可以享受三天陪产假 。(工资、奖金由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予以发放)你好,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具体请根据各省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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