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投标管理,如何有效管理采购风险招投标管理( 二 )

【采购招投标管理,如何有效管理采购风险招投标管理】

采购招投标管理,如何有效管理采购风险招投标管理


3,招标采购的流程主要环节 1.首先你要知道是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大体上说国资,涉及公众安全,巨额资金(200万以上)需要公开招标,反之则可以不招标或选择邀请招标 。2.接着去相关建设行政部门备案3.然后做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发布到官网,地方招标网站上,或者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发给三家以上的公司 。4.编制和发放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投标申请 。6.制作发出招标文件(一般开标需要在发布招标文件后五天以上)(另外可以在招标文件上写明评标标准) 。7.现场勘查 。8.答疑: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并备案(如果更改重大,则开标必须在答疑五天以后,而且已经报名的投标人也必须重新报名) 。9.编制,送达与签收投标文件 。10.组建评标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在中标之前不得公布!)11.开标: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唱标 。12.评标 。13.发布中标公告注明质疑时间和质疑电话(一般超过三天)14.等中标公告上的质疑时间结束后,签署合同另外你也可以登录火 标 网咨询网友或客服相关问题,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您 。采购的流程是1、招标 。2、投标 。3、开标 。4、评标 。5、决标 。6、授予合同 。望采纳
采购招投标管理,如何有效管理采购风险招投标管理


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条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第五条 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 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八条 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外国供应商依法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对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 招标第十一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开展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采购人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货物服务招标事宜,也可以自行组织开展货物服务招标活动,但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货物服务招标活动 。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货物服务招标事宜 。第十二条 采购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有与采购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采购和管理人员;(三)采购人员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 。采购人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十三条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的,应当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五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六条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十七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九黎玩家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和招投标行为,加强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节约成本,保证工程和采购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总公司采购和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负责制定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对各项采购和招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条公司成立采购和招投标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主管企业管理的副总任副组长,公司企业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资产财务部、安全环保部、设备能源部、物资供应部、监察审计部等单位领导任小组成员,公司企业管理部为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公司工程建设、设施养护,设备、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第二章采购和招标第五条公司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与各项工程建设,防止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第六条公司生产经营购买设备、配(备)件、办公用品和其他物资,以及建设规模较小的建设项目,没有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可以自行采购和委托建设,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 。达到必须招标标准的采购和建设项目,依法招标 。6,采购管理的相关内容 1、医疗器械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并经有关人员审批,交由采购部门 。2、采购部门根据请购项目向供应商询价,一般询价不能由负责采购的人员进行,询价后由有关管理部门确定选择供应商,目前上市公司一般对大的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有利于压低价格,保证采购过程中发生回扣 。3、确定供应商后,采购部门填写订购单交给供应单位4、收到货物后,由有关验收部门负责验收,验收部门需独立于采购以外部门 。5、验收合格后,开具验收单,由采购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填写付款凭单,付款凭单必须后附卖方发票、请购单、验收单6、财务部门在收到卖方发票、请购单、验收单核对一致后,开具付款凭证 。企业在内部控制管理上,主要把不相容职责要进行分离,合理制约各方权限,不能越权审批 。我想,主要应该有:1、供应商管理:采用供应商投标竞价等方法选择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信息资料库,后期维护供应商关系,必要时可外延进行供应商培训等 。2、采购最佳批量与采购时期的管理 。根据历史统计消耗情况,建立模型,用最佳经济批量计算,并考虑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后,在合理的提前期发出订单,进行采购,保证原料的及时供应并控制冗余 。3、采购价格管理对不同供应商,采取招标竞价的方法确定合理价格 。对长期供应商,可采取批量采购打折的方法确定价格 。对价格建立数据库,及时更新 。对公司有剩余能力生产的原材料,与相关生产部门共同决定外购或自制政策 。4、付款时间管理合理利用供应商的赊销期及相关现金折扣,与财务部门共同确定付款时间,按期付款 。7,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总则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外国供应商依法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开展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采购人可以依法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货物服务招标事宜,也可以自行组织开展货物服务招标活动,但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货物服务招标活动 。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货物服务招标事宜 。采购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能力,有与采购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采购和管理人员;(三)采购人员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 。采购人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必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十七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第十八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包括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八)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十)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第十九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制作纸质招标文件,也可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网络媒体上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并应当保持两者的一致 。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备选投标方案,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明确相应的评审标准和处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招标采购金额作为确定招标文件售价依据 。第二十四条 招标采购单位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第二十五条 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1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第二十六条 开标前,招标采购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如何完善采购管理制度 具体描述一、目的加强采购业务工作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预防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弊端,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业务的质量和经济效益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品(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固定资产、劳保用品、办公用品)或劳务(技术、服务等)的采购 。三、职责3.1市场部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3.2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部销售计划,编制原辅材料需求清单 。负责制版、模具、量板等外包产品、技术服务以及其它外协业务采购申请及计划的编制 。3.3供应部根据生产部门报送的材料需求清单,核实仓库存量,结合材料库存安全定额,编制采购计划,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3.4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劳保、办公用品的采购和办公用品日常维修申请计划 。3.5设备工程部依据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设备运行状况以及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设备的采购、固定资产维修以及零星维修制造所用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3.6各物品、劳务需求部门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3.7分管副总负责权限内的采购审批和超出权限的采购初审,总经理负责生产经营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维修等计划的审批 。3.8财务部负责日常采购的价格审查,负责对价值10万元以上的采购组织或上报集团公司进行招标 。3.9质量部负责原材料、辅料的验收,设备部会同生产技术部负责备品备件、设备、监视和测量工具及维修等劳务的验收 。3.10各采购经办人负责索要发票、办理结算,并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4.1物资采购的计划、申请与审批4.1.1授权的请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28日前报次月的采购计划,报分管经理审核 。4.1.2经分管副总初审后的月度采购计划报财务副总审批后执行 。4.1.3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或劳务的性质和权属向办公室、生产技术部、供应部、设备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交各分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1.4对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及500元以上的配件、设备、仪器、劳务等需要由申请部门写出申请报告经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4.1.5采购计划或申请应列明采购物品或劳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 。4.2采购比价4.2.1采购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交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提交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采购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提供至少3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和联系资料,有财务部队提供的供应商(但不仅限于)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2.2价值在2万元以上的维修、服务等劳务、5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召集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 。4.2.3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招标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每年至少举行2次招标,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一经通过招标确定价格,只能在定标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下调,不能上浮;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并且采购物资属供不应求的卖方市场,价格可以上调,但必须经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才能执行 。4.2.4国家明码标价垄断经营的特殊商品采购以及政府有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不实行比价程序,物价审计只对采购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收费标准、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4.2.5所有采购业务应景物价审查后方可报总经理签批报销 。回复1:全面点的采购管理制度4.3采购实施及物资验收4.3.1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供应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4.3.2供应部门应根据生产技术部下达的原辅材料需用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编制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4.3.3供应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量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 。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3.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应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开具《请验单》交质量部或设备部进行质量检验,质量部、设备部在验收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组织物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4.4结算4.4.1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不能取得的,价格按扣除增值税以后执行 。4.4.2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4.4.3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采购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4.4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全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五、责任5.1不按规定程序未经审批采购的,由经办部门和人员自行负责处理,已经与供方签订购销合同,导致公司因不能履约而发生的损失由经办人员全额承担 。5.2经审批的采购计划和申请,负责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应在规定采购期限内采购到位,因没有人到责任不能按时采购而影响正常经营的,没发现查实一次罚款1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确定损失额的40% 。5.3未经比价即进行采购的,采购价格明显高于比价结果的,价格高出部分由采购人员自行承担 。提交供应商报价时,与供应商串通抬高价格,从中谋取私利;或未认真进行比价而导致采购价格明显过高;经查实后采购人员承担相应损失,损失额在5000元以上的责令其下岗 。5.4物品使用部门(车间)必须依据生产计划、生产管理实际需要,认真按照4.1.5条之规定填制购物申请单 。填写不规范,导致无法确认请购物资须知信息的,采购部门有权拒绝采购 。采购计划及申请必须由请购部门主管签字,无请购部门主管签字,审批人不得予以审批 。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5.5供应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 。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 。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5.6财务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7验收部门必须对所有运抵本公司的采购物品,依照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若发现品质不符时,必须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处理 。严禁品质不符的外购物品入库 。因验收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分 。5.8仓库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的外购物品办理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 。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 。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办法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超计划采购或不合格物资入库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自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9,关于建筑企业投标经营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1、建立以公司总裁为组长,以经营管理单位经理、工程副经理、财务经理为副组长的招标管理领导小组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管理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 。招投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3、小组成员由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审计部组成 。主办部门是预算部,协作部门是财务部、工程前期部、项目部、采购部、审计部等部门 。工作流程见《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工作流程》 。四、小组成员工作职责1、预算部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 。2、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 。3、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人代表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等管理工作 。五、招标范围及规模1、由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或材料及设备采购(单项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上)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5家 。2、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或专业性较强的有特殊要求的分项工程,由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内部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时投标人应不少于3家;单项合同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下的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执行公司《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3、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4、为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减少各承包商间的推诿和各专业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标应尽量减少单项工程的分解招标 。六、确定招标方式: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预算部办理招标公告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应当载明下列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七、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 。2、资格审查的内容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实际考察 。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4、投标资格的确定 。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工程部牵头,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财务部、审计部、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5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呈报公司总裁批准后,由工程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八、招标文件的编制1、招标文件由工程部牵头,工程部前期、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等共同拟订 。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附投标邀请书格式)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合同的主要条款(附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用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 。●设计图纸 。●投标辅助资料 。3、职责及分工(1)工程部前期、项目人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条款和内容,编写招标工程的工程综合说明,确定工程地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招标范围,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内容 。(2)预算部人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 。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3)采购部人员拟订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招标规定和要求 。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批准(1)招标文件的审查由预算部经办,审查意见由评审人员和工程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并填写在《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表》中,评审表和经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呈公司总裁批准并在招标文件上签字盖章 。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按《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评审 。(2)招标文件批准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应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工程部方可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邀请投标人投标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1、开标 。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负责主持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和经营管理单位、财务部、审计部、工程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 。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对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2、评标(1)评标委员会组成 。采用公开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确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用邀请方式的,评标委员会由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组成 。(2)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 。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3、投标文件评审(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 。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由预算部负责按《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报公司工程副总经理、总裁审批确定 。(2)根据工程副总经理、总裁审批签字的《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确定的中标单位,预算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工程部前期负责向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授予合同中标人确定后,由预算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评审见《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 招投标工作纪律(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预算部门编制的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应负责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 。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将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集团工程部 。十三、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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