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借阅制度,图书借阅制度( 二 )


图书室借阅制度,图书借阅制度


4,长沙市图书馆借阅规则法律分析:1.读者可凭本人借阅证(卡)在图书馆借还图书;不可代借、冒借,违者一律扣证,并按照《违章管理规则》中有关规定处理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阅;选书时先以“代书板”定位,然后取书 。借阅室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在总还书处统一还书 。3.期刊、检索工具、标准、非印刷型文献、教师阅览室和工具书阅览室的图书只阅不借,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4.读者在借书前,须自行检查书中有无污损、缺页、圈划等情况,如发现则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声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否则还书时发现书刊有上述情况,按《违章管理规则》处理 。5.借书总册数的限定:在职教职员工、研究生15册,本科生6册、成教生4册 。6.借阅期限:教职员工均为60天;学生为30天 。借阅逾期将按照《违章管理规则》收取资料逾期占用费 。7.所借图书在寒暑假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可在假期结束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超期处理 。8.所借图书在法定节假日内到达借阅期限者,应在节假日结束后的2日内归还,不作超期处理 。9.学生外出实习期间(实习前以班级为单位凭院系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延期手续)到期的图书应在实习结束返校后的7日内归还,不作为超期处理 。10.续借:教职员工、研究生可续借2次,每次续借期限为60天;本科生、成教生可续借2次,每次续借期限为30天 。续借手续应在图书借阅到期之前的10日内办理;读者可在图书馆网页上通过自助方式办理“续借”手续 。11.预约:读者所需图书被借完时,可通过本馆主页以自助方式办理“预约”借书手续,并应从次日起通过网上查询系统查看预约的图书是否到馆 。预约图书到馆后,读者应及时到借阅室办理借阅手续 。预约图书的保留期限为5天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图书借阅、续借、预约等服务将终止提供,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读者权限方可恢复: (1) 借阅的图书已超期 。(2) 因违章,借阅权限被冻结 。(3) 其它违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及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的公共文化设施 。前款规定的文献信息包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缩微制品、数字资源等 。第三条 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 。5,求图书馆借阅规则 图书馆关于罚款的规定 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关于“要教育读者遵守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 。对违章或污损、盗窃文献资料者,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罚款以及行政处分等不同处理”的规定,为保护国家财产,保证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根据学校《关于同意调整图书赔偿、文献检索 及查新等收费标准的通知》浙大校办(2000)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一、图书赔偿等 1、污损(批注、涂划、圈点)书刊 视污损情况处理 2、撕页、开天窗 书刊原价的1-100倍 3、损坏条形码 5元/条 4、恶意私自修改或损坏计算机管理软件 200元/次 5、外借图书超期 0.05元/天·册 6、阅览室书刊外借超期 1元/工作段·册 (上午、下午、晚上各为1个工作段) 7、遗失书刊、电子文献,以相同版本或新版本赔偿者 5元/册(加工费) 8、办理挂失、赔款退款、补证 2元/证·次 9、偷窃书刊 200元/本(册) 10、偷窃电子出版物、计算机和视听等设备 200元/件我来帮你解决问题 顺便赚2分vv6,借书制度怎么写1、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阅图书2、班级设立图书管理员2名,见具体名单,管理员负责本班图书借阅时,图书的整理,将归还的图书摆放到位 。班级借书,实行按时间借阅制度 。3、班级借书日,图书管理员必须到岗履行职责,听从图书管理老师安排,协助图书管理教师作好图书借阅工作 。4、每人借书总量不超过1册,借阅期限为2周 。5、借书证只允许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发现转借者没收借书证,并且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本人负责 。6、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并按有关规定补办事宜 。7、图书室只对本校师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借阅时不准乱翻乱放,没有选中的书放回原处 。8、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需及时归还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 。9、图书资料借出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有错号、破损、污渍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向图书管理教师说明,并加盖印记 。否则,在还书时发现非正常情况,由还书者负责 。10、要爱护图书,如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故意撕书、毁页者,双倍赔偿 。11、学校特别要求,借阅图书时要注意文明礼仪,及个人卫生7,求公司图书借阅制度 公司图书借阅制度一、凡本公司员工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 。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员工在调动工作或离开本公司时,应在离开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你还可以借助市图书馆的制度,然后根据你们公司的情况来确定最终的图书借阅制度图书借阅制度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员工整体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1、公司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公司在职员工 。2、公共参考图书、辞典、珍贵图书概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借阅者则通过正常借阅程序且当天归还 。一般书刊、报纸可随意阅览,但不能撕剪,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 。3、每周三15:30—17:30为图书借阅时间 。4、员工在借阅书藉时须做好登记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周,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5、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如发现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一处扣款10元;归还图书时,发现图书丢失,应及时向图书管理员申请核销,照价赔偿;如员工逾期6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2倍赔偿,由公司财务代扣 。6、每年12月中旬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对所有图书清查一次 。7、调离公司的职工必须归还借阅图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8,求国家图书馆的借阅制度 【国家图书馆读者入馆须知】·国家图书馆接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读者(少年儿童图书馆接待六至十五周岁的少年儿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可接待中学生及在家长陪同下的少年儿童参观;全年接待中小学校组织的集体参观 。·凭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兵证、护照、 港澳通行证或台胞回乡证、首次免费办理国家图书馆读者卡,享有读者卡基本功能并在符合其他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按手续办理扩展功能;少年儿童凭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回乡证)、学636f7079e799bee5baa631333337616566籍卡、学生证办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详见办证相关规定);·进入阅览室、服务点须持国家图书馆读者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可以凭第二代身份证进入开架阅览室阅览;少年儿童凭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进入少年儿童图书馆 。·持卡者须遵守国家图书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 。违反规定情节严重者,其读者卡/第二代身份证借阅功能将被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持有优待证的老年读者可优先借阅;持残疾证的残疾人读者免收因特网上机浏览费;·随身携带的包、饮用水、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凭有效读者卡或身份证免费寄放到存包处;·因座位有限,为保证查阅资料读者的需要,请勿带个人书籍(含从本馆借出的图书)在馆内自习;·注意仪表着装,请勿穿汗背心、趿拖鞋入馆;·请勿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请勿带易燃、易爆品入馆;·请在指定地点就餐、饮水,请勿携带食品、液体物品入馆;·请勿在馆内娱乐和从事交易等与查阅书刊资料无关的活动;·请保持馆区安静,入室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除特别批准外,阅览室内禁止照相、摄影(不得使用闪光灯);·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国家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9,如何做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制度1、凡我院师生员工在本馆借阅图书一律凭本人借阅证,借阅证为读者入馆及在馆内阅读,借还图书的凭证,其他证件不可替代 。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代借代还图书,如有发现,停止委托人借阅权两个月 。冒用他人丢失的借阅证,按偷书处理 。2、院本部教工及退休教师,每人可借5册,期限为三个,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1.5个月;外聘教师、馆外读者,每人可借书3册,期限为两个月,可续借一次,时间为1个月;学生2册,借期1个月,续借期限为0.5个月 。文艺类图书概不续借 。逾期不还者,每册每天收取管理费0.2元 。凡是限期借阅图书,按限期规定归还,对逾期图书超过一击者,根据逾期多少天,停借多少天,并收取管理费,逾期半年以上,经催还尚未来馆者,按遗失规定处理 。3、读者可利用机读目录室内的计算机终端检索馆藏书刊书目数据库 。在使用时要爱护计算机,合理进行操作 。4、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方式,读者入库室必须遵守库室的有关规定,文明借阅 。严禁读者将个人物品如书、书包等物带进库内,不准穿大衣、风衣、拖鞋入库,库内严禁吸烟、吐痰、乱扔杂物、吃零食等,违者停止其借阅权两个月并处罚款;对不遵守规定,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取消其借阅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5、读者入库领代书析、入库牌 。读者从书架上取书时,须把代书板放在此书的架位上,以免此书归架时放错位置 。当你需要借此书时,需把代书板取回,并用于寻找下一本需借图书 。输借书手续时或未找到所借图书,需把代书反、入库牌交给终端借阅人员 。6、读者要保持书库内安静、整洁,在查找书刊时要保持排架顺序,爱护书刊 。人为造成书刊乱架者,停止其借阅权两个月 。污损(包括勾画、涂抹、批注、圈点、剪裁、撕页、损坏条码等)及偷窃书刊者,按章处罚 。7、工具书及贵重图书、杂志、画册等概不外借,仅供在阅览室内查阅 。有特殊需要的教师和同学,凭系相关证明,经馆领导同意,报主管院找批准,可限期借出,用后立即归还 。艺术系类图书,凡50元以上,100元以下,示范画及示范教材,可限期借出,到期即还 。8、读者及本馆职工借阅图书时,必须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请读者(包括集体借书负责人)首先检查图书有无污损、缺页、散页等情况,发现总是及时向工作人员申明注记;其次,确认书后还书期限表日期 。明确后,输借阅手续 。图书未输外借手续,不得携出库室外,否则按偷窃论处 。9、读者必须爱护所借图书,不得折页,圈点、批注,如有损毁或丢失,按我馆《图书刊赔偿规定》所列条款处理 。10、教职工及学生离院时,必须到本馆清还所借图书,交还借阅证,在离院手续单上加盖图书馆印章后,方可离院 。如离院时借阅证不能交回,要收赔偿费 。11、本馆对借出的图书,不管借期是否到,必要时有权提前收回,读者接到催书通知时,应按规定期限归还 。否则按逾期处理 。12、读者所借图书最短归还期限为两日,读者当日借出图书不能当日归还 。13、无论何种原因,如出差、病假、事假、实习等,读者所借图书均应到期归还 。到期时若逢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借期到节假日后1天 。寒、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自动顺延到开学后一周内归还 。超过期限,连同假期一起累加罚款 。14、闭馆前十分钟停止读者入库室,读者应抓紧时间办手续,主动帮助图书馆工作人员整理库室 。15、读者有疑难问题,可随时向工作人员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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