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次要责任司机怎么处理


特种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次要责任司机怎么处理


1特种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法律分析:(一)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
(三)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限额11000元;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限额100元 。
强制交通保险的赔偿可分为责任赔偿和非责任赔偿两类,即与交通事故中的被保险人相应的责任划分 。无论主次责任大小,赔偿的人身和财产总额为12万2000元,人身财产损失总额为12100元,即使责任全部在受害人身上 。
保险条款规定了保险公司对死亡和残疾的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的运输和住宿、工作和住宿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 。护理、康复、交通、生活费用、住宿 。对医疗费用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费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
2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次要责任司机怎么处理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 。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发票一样按比例开两张 。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以上两点都是需要报各自的保险公司 。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 。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 。
【特种车辆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次要责任司机怎么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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