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发包给他人承包期间,承包人使用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连带承担赔偿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
7、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人在保留车辆所有权期间,购买人使用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购买人承担赔偿责任;
8、车辆买卖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车辆已实际交付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由车辆买受人或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推荐阅读
- 摩托车撞到小车谁的责任,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不出警怎么办
- 通辽市车管所,通辽科目二考试预约不上我是7月1日考的科目一考试合格了到现在
- 醉驾五年后能考b2吗,交通事故致人七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 钱塘江在什么省,钱塘江大潮在我国的哪个省
- 上海到天津的客车电话是多少,上海到天津坐客车要多久会到票价是多少
-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判缓刑吗,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申请交到哪里,交警队处理违章的流程
- 石家庄世纪酒店电话是多少,石家庄电话86213是哪的说具体点
- 河南理工bbs,河南理工大学bbs
- 红果到湖南的高铁价格,那个去湖南火车票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