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就业服务网,急请问在东莞人力资源局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的同志 应届大专毕业

本文目录一览

  • 1,急请问在东莞人力资源局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的同志 应届大专毕业
  • 2,关于东莞大学生毕业证验证要去哪验
  • 3,东莞工作环境福利待遇
  • 4,东莞找工作哪个网站靠谱能快速找到工作
  • 5,大学生入学前怎样办理冢庭困难补贴
  • 6,社工可否申请东莞大学生就业补贴
  • 7,福州应届毕业生如果想自主创业要通过什么渠道贷款还要需要什么手
  • 8,东莞市劳动年审手册如何填写
1,急请问在东莞人力资源局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的同志 应届大专毕业我们这里只要户口在本地,档案挂在人才中心,不用办理任何手续,以后找到工作再去办手续,报到证过期没事 。你好!要尽快去办理报到手续!如果是东莞生源的就要到所属镇区的人才服务站报到!如果非东莞生源就要在东莞有工作单位,去人才办报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东莞市就业服务网,急请问在东莞人力资源局人才服务中心工作的同志 应届大专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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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东莞大学生毕业证验证要去哪验具体申请就业补助申请材料如下:(一)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3)人事部门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5)社保缴费凭证 。“(3)人事部门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我的理解是东莞生源证明,和学历确认证明,你打电话(人事局电话22206607、22206617)问一问,是不是这样,不然做学历验证要花钱的,几百吧,分几种的,你到中心人才市场去做,地址就在南城区宏远酒店一楼那里相关辅助资料:请问我在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的合同工职员有申请大学生就业补贴的资格吗?我是08年毕业的!回答阳光热线:您好 。根据《东莞生源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领办法》对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东莞户籍大中专毕业生,在东莞市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就业的,给予“企业就业岗位津贴”,具体规定及申领办法如下:一、津贴对象2008年及以后(含2008年)毕业的东莞户籍(指入学前户籍已在东莞市并毕业后回莞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如下:(一)大专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二)中专学历毕业生,包括中专、中职、中技 。二、津贴条件和津贴期限津贴对象自毕业起三年内,在东莞市内用人单位工作累计满一年(含一年)以上方能申请津贴,最长可申请24个月 。申请津贴的期限为自毕业起三年内,逾期不受理 。三、津贴标准中专200元/月,大专400元/月,本科500元/月,硕士以上800元/月 。四、申请津贴需提交的材料(一)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3)人事部门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5)社保缴费凭证 。(二)中专学历毕业生需提交如下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2)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3)市外中专生需提供人事部门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复印件(市内中专毕业生、中职和中技毕业生的学历证明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送市教育局验证);(4)申请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不同企业工作的要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复印件;(5)社保缴费凭证 。申请人在提交以上申请资料复印件的同时,还需提交原件资料 。原件资料经核对后,即时交还给申请人 。五、申领津贴的程序1、申请人填写《东莞生源大中专毕业生(08年后)企业就业岗位津贴申请表》(附件1),并将上述所规定的有效资料交到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镇(街)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对审核符合条件的,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汇总各镇(街)当期情况,集中在“东莞市就业服务网”公示,并发回给各镇(街)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申领人的姓名、学历、工作单位、补贴时间、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 5 天 。4、公示后,经核准的,由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将津贴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六、2008年及以后毕业的成人类大专及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参照以上办法执行:1、具有大专或本科学历,并可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能够提供学历证书鉴定(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能够提供获得成人类学历之前的相应年限内的毕业证明资料:(1)本科毕业生提供: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之前五年内的全日制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2)大专毕业生提供:获得大专毕业证书之前三年内的全日制初中、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七、其它事项说明(一)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领津贴 。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津贴款外,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办法由市劳动局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详情可致电22206607、22206617查询或登录东莞市就业服务网查询(http://jyfw.dg.gov.cn)人力资源局20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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