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租房遇到二房东?4大技巧,避开风险!

武汉|租房遇到二房东?4大技巧,避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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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租房遇到二房东?4大技巧,避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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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大城市里打拼的年轻人 , 租房应该是非常常见的事情了吧!
但是很多时候 , 租房都是和二房东签订的!
这时候 , 一旦发生纠纷 , 二房东可能直接消失 。
联系房东 , 房东又表示和谁签订的合同找谁负责 。
双方推诿责任 。 这种情况到底应该怎么避免?

为避免纠纷 , 该怎么做?现在给大家盘点下 , 租房必须注意的几点事项!
1、确定房东是否知情
我们租房子 , 最怕的就是房东与二房东产生纠纷 , 导致我们的租房的权益受损 。
所以说 , 在和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时 , 必须知道房东对此是否知情和同意?
如果房东不知道或不同意 , 千万不要租 。
不然 , 当房东与二房东发生租赁纠纷时 , 你的权益受不到保护 。
也就是说 , 房东可以以房子所属人的身份 , 要求你搬走 , 还不退房租 。
知道和同意则不会有这个影响 。
而且 , 房东知道你和二房东签订了合同 , 退房时 , 房东清查发现少了东西 。
那么缺少的东西 , 由二房东赔偿给房东 。
《国民法典》第716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 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 承租人转租的 , 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 , 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

2、确认剩余租房期限
确定二房东和房东的租房时间 。
然后看自己和二房东签订的租赁时间 , 是否在这个范围之内 。
【武汉|租房遇到二房东?4大技巧,避开风险!】如果我们和二房东签订的租赁时间是1年 , 但是二房东的租赁时间只有9个月了 。
那么我们多签的3个月 , 房东是可以不认得 , 并且可以收回房子 。
《民法典》第717条
【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 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 , 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3、确认相关费用是否结清
水电气费的使用价格是多少 , 是否结清以及房租的缴纳方式都需要和房东确认 。
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
4、确定修缮义务由谁承担
在租房中 , 房东是有修缮房屋的义务的 。
但是在二房东手中租房的情况比较特殊 , 二房东既是承租人又是出租人 。
房东也是出租人 , 那么维修的义务需要双方确定一下 , 由谁来承担 。
《民法典》第712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遇转租纠纷 , 如何处理1、调解
可以去找居委会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 进行调解 。
如果调解完成 , 达成调解协议 , 可以向法院进行司法确定 , 避免对方推诿责任 。
《调解法》第33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 , 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 , 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 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 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 , 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 , 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 ,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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