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比赛规则

1、比赛有:循环赛、单败淘汰赛、双败淘汰赛 。
2、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每局净打3分钟,每局之间休息1分钟 。
3、体重分级 。
(1)52公斤级〔52公斤以下(含52公斤)〕 。
(2)56公斤级〔52公斤以上--56公斤〕 。
(3)60公斤级〔56公斤以上--60公斤〕 。
(4)65公斤级〔60公斤以上--65公斤〕 。
(5)70公斤级〔65公斤以上--70公斤〕 。
(6)75公斤级〔70公斤以上--75公斤〕 。
(7)80公斤级〔75公斤以上--80公斤〕 。
(8)85公斤级〔80公斤以上--85公斤〕 。
4、服装护具 。
(1)运动员必须穿戴大会规定的拳套、护头、护齿、护裆、护腿、赤脚穿护脚背 。穿与比赛护具颜色相同的背心和短裤,护裆必须穿在短裤内 。
(2)比赛的护具分红、黑两种 。
(3)拳套的重量:65公斤级及以下级别的拳套为230克;70公斤级及以上级别的拳套为280克 。
5、进攻方法与得分标准
(1)禁击部位:后脑、颈部、裆部 。
(2)得分部位:头部、躯干、大腿、小腿 。
6、禁用方法:
(1)用头、肘、膝、和反关节的动作进攻对方 。
(2)用转身后摆腿进攻对方头部 。
【散打比赛规则】(3)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 。
(4)一方倒地,另一方用脚进攻对方头部 。
7、可用方法:除禁用方法外的各种武术流派的招法 。
8、得分标准:
(1)在一局比赛中,先完成三个三分动作者 。
(2)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
该场胜方 。
(3)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
方为该场胜方 。
(4)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
(5)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鉴定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
(6)得3分: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3分 。用转身后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得3分 。
(7)得2分:一方倒地(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接触台面),站立者得2分 。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 。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
(8)得1分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 。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大腿和小腿 。运动员消极8秒,被指定进攻后,8秒钟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不起立,对方得1分 。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
(9)不得分: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双方倒地或下台 。双方互打互踢 。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 。抱缠时击中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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