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送与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赠送与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房产赠送与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生前房产赠送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立马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受赠送人能够马上获得房产并且行使权力 。而生前赠送的弊端就是,生前赠送可能需要缴纳更多的费用,需缴纳全额契税、印花税,并且在一般情况下要缴纳不少的个人所得税费用(但是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赠送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的情况除外) 。
而遗嘱继承也是有好处的,我国现在还没有开始执行遗产税,因此房产遗嘱继承的好处是可以少缴税,只需交纳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而遗嘱继承的弊端就是,在于继承人必须在被继承人过世以后才能够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获得房屋所有权 。
时间的区别 房产赠送与继承存在时间上的区别,根据相关规定,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 。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 。而赠与则是在发生在当事人在世的情况下 。
税费方面的区别 房产赠送与继承在税费上也是有区别的,如果是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
如果是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房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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