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二 )


2.专业录取:对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间无级差分 。
3.新高考试点省份按录取省份政策执行 。
第十六条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
第五章 收费、奖助学办法
第十七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年、学院奖学金为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为特困生3800元/年、一般贫困生2800元/年;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中无法交清学费的同学,可先入校报到,学费可予以缓缴;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
第六章 附件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我校报到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办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 。凡体检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资格审查有舞弊行为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二十一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
第二十二条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2022年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本章程未尽事宜,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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