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二 )


第十一条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 。
1、本办法适用于本章程第五章第十条录取规则无法录取的考生 。
2、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录取优先级按量化评分高低排序 。
3、量化总分100分,其中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30分、荣誉奖励30分、学科特长20分、艺术特长10分、科技特长10分 。
4、评分细则: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15门)合格一门得2分,不合格不得分;荣誉奖励、学科特长、艺术特长、科技特长,有一项(条)得5分,满分为止,没有不得分 。
5、若以上五项量化评分结果,仍不能确定考生的录取优先级,则再依次参考考生体质与体育特长、研究性学习代表成果、社团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其他特长 。
第六章其他
第十二条除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查询方式外,考生还可登录我校招生官网查询录取结果 。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满一学期可申请调整专业,具体要求以学校教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
第十四条学生学费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
第十五条《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要求,学生公寓按不同住宿条件核收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800-1500元 。
第十六条奖励与助学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校设奖学金(400-1200元/人?年)以及翔宇奖学金等合作企业系列奖(助)学金 。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通过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人?年)、学校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求职补贴等多种途径予以资助 。
3、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 。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5、对家庭困难学生,学校按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资助 。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考生可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咨询
2、电话咨询:400-883-2686(免长途话费)0517-83858666
3、网上咨询:
4、微信咨询:微信号jscjzyjsxy
5、Q Q咨询:297329171(郑老师)2806459602(冯老师)
第十八条考生申诉渠道:电话:0517-83858866;邮箱:jw@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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