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二 )


5.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各专业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
十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
2.认可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照顾加分政策 。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 。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相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
4.对进档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江苏、河北、重庆、广东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上海、浙江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档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
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只录取填报有此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
6.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
十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 。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十四、证书类别
本科学历证书
十五、证书颁发办法
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与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予以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 。符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可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物联网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按规定完成所有教学环节,并达到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国外合作院校学位证书 。
十六、联系方式
【2022年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邮编:215325
咨询电话:0512-82190377
监督电话:0512-57182788
咨询 QQ:800030620
微信公众号:sdyyzs(苏大应用招生)
十七、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任何以“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
十九、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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