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协议书 婚内分居协议书怎么写( 三 )


(4)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 , 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予以修改或终止 。如果一方发出书面协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 , 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
(2) 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 。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 , 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 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
2.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 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 。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 , 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 ,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
(3)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 , 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 , 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各方应继续履行 。
(4) 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 。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
(5) 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 , 本条依然有效 。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1) 本协议的一方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文件或申请均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传真或专人送交的形式发出 。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 。
(2) 通知、文件或申请按照以下方式视为送达和生效:
1. 以挂号方式发出的 , 发往内地地区的 , 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 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 。
2. 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 , 发往内地地区的 , 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及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 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
3. 以传真方式发出的 , 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得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
4. 如果以专人送交的方式 , 则在接收人工作人员签收或递出人员将有关文件置留于接收人的地址时 , 视为送达 。
(3) 根据本协议发出的上述通知、文件或申请应送达下列地址和号码:
甲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 , 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 , 由过错放承担责任 。
第十三条 附件条款
协议附件(如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 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冲突 , 以协议正文为准 。
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
第十五条 其他
(1) 协议完整性:本协议包括所有附件及对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的各项书面补充、修订或变更 。一俟生效 , 本协议对协议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 并取代此前就本协议项下各项交易达成或形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备忘录或其他任何文件 。
(2)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司法管辖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或成为不合法、无效或无法强制执行 , 其不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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