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愿离婚 夫妻合不来该不该离婚( 二 )


通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检索相关离婚案件 ,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案件中 , 基本上均是在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债务如何分担 , 子女抚养已协商完毕 , 符合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条件下判决准许离婚的 。
因此 , 可以看出 , 对子女抚养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 即使满足离婚的条件 , 基于公序良俗原则的考量 , 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准许协议离婚、法院也是无法判离的 。
如果双方当事人之后又向法院起诉离婚 , 法院判离的情况下 , 孩子到底归谁抚养?法院应该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 离婚后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因此本案中 , 假如原被告双方的女儿再次起诉时尚未年满8周岁 , 法院应该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性别、平时与谁生活在一起、原被告双方的工作、收入情况等来综合评价 。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 , 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 予以登记 , 发给离婚证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 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 , 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一方宣告失踪 , 另一方面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 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 应当准予离婚 。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离婚后 ,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离婚后 ,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 , 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 , 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 , 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 , 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 , 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
子女问题妥善处理好是准予夫妻双方离婚的一个重要前提 。
审核:陈睿卿
编辑:王鑫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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