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继承后变成“两宅”,这样合法吗?可以确权吗?为村民解读疑惑

宅基地|继承后变成“两宅”,这样合法吗?可以确权吗?为村民解读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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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继承后变成“两宅”,这样合法吗?可以确权吗?为村民解读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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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地区 , 现在有很多住房都是这两年刚建的 , 因为农村发展了 , 村民也觉得回乡盖房比较划算 , 纷纷放弃了买房的想法 , 回到自己的老家重新建房 , 有的是在父母的老房子上修新房 , 还有的是重新申请宅基地盖了楼房 。 虽说现在农村有了许多新房子 , 但老房子也有很多 , 这些房屋的主人大部分都在城里买房安家 , 也有一部分是因为家里没钱到现在还没有盖房 。
如今 , 在农村地区已经落实了“一户一宅”政策 , 无论是翻建房屋还是建设新房都要按照这个原则审批给村民土地盖房 , 如果违反要求都不予批准 。 而农村实施“一户一宅”之后 , 也有一个问题困扰着无数村民 , 那就是继承老房子之后就变成“一户两宅”了 , 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 , 那么继承的房子是否合法让村民感到疑惑 , 甚至有的村民还询问笔者说;继承的农房是不是不能确权 。

围绕着村民和网友的提问 , 笔者也查询了大量的文件和资料 , 如今也找到了明确的答案 , 本文就为村民解读相关的内容 , 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
在农村地区 , 子女较多的家庭根本无法和老一辈人居住 , 尤其是家里有两个或三个儿子的家庭 , 结婚之后 , 基本都要分开居住 , 此时 , 儿子结婚后也会重新在村里申请宅基地盖房 , 有的会把户口独立 , 但也有的儿子是和父母在一起 , 虽然说现在各地区都落实了“一户一宅”的政策 , 但很多一户多宅都是因为历史遗留下来的 , 村民也有合法的手续 , 这样的多宅本来就合法 , 因为村民没有乱占 , 而是通过村委会申请 , 获得审批之后才盖了房 。

另外 , 那些户口没有分开的村民 , 父辈去世之后 ,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 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 因为房屋是村民的个人财产 , 按照宅基地“地随房走”的原则 , 这些因为继承而形成的“一户两宅”也是合法的 , 而且国家还发布文件指导各地给这些村民确权 。
笔者在文件《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题》中也找到了相关的规定 。 该文件提到关于农村村民因为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 , 形成“一户多宅或一户两宅”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确权登记 , 并且会在不动产登记证书附记栏上进行注记 。 该房屋和宅基地是村民继承 , 属于合法的 。

最后笔者再和村民分享一个好消息 , 现在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全面推进 , 如果父母之前在农村生活 , 但子女已经把户口转到城里 , 并非村集体成员 , 那么农村的房屋能否确权呢?

关于这个问题 , 该文件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 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 , 如果是因为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也是可以按照文件的规定给予确权登记 , 并且也会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上写上“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

这个消息的公布 , 也意味着城镇子女在农村有房的情况下也可以颁发确权证书了 , 以后也可以利用这笔资产变现 , 拿到证书的情况下 , 还可以抵押融贷 , 可谓是好处多多 , 不管是进城还是在本村生活 , 住房的权益都得到了全面的保障 , 再也无后顾之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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