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协|【楼市内参】深圳房协:“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 最高处罚禁业

【楼市内参】11月24日房地产行业关键词“深圳”、“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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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品质家园#快讯要点
1. 深圳房协:住房租赁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 最高给予禁业处罚
2. 交易商协会接受滨江房产集团合计35.1亿元超短融注册
3. 苏州第三批集中供地次日 苏高新93.6亿元摘地4宗
4. 沈阳第三批集中供地将挂牌27宗地块 设置最高限价及摇号环节
5. 佳兆业:理财产品正实施偿还措施 考虑加快出售项目及优质资产
6. 远东发展与新世界发展拟成立合营企业收购佳兆业启德物业
深圳房协|【楼市内参】深圳房协:“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 最高处罚禁业

深圳房协 住房租赁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 最高给予禁业处罚为规范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近日发布了《深圳市住房租赁经纪行业从业规范》。其中提到,住房租赁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严重者将被吊销服务牌并禁业两年。
《规范》明确,住房租赁服务是指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向消费者提供住房租赁代理、居间服务的相应活动。经纪人员在各渠道发布的房源信息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房源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不得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业声誉;宣传有悖行业公平竞争的广告,首次触犯者,一经核实将给予禁业一个月处分;再次触犯的,给予禁业三个月处分;第三次触犯的,直接吊销该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依《深圳市房地产中介人员星级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吊销人员两年内禁止从业。
各住房租赁经纪机构下辖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不实信息,损害、诋毁同行业声誉;宣传有悖行业公平竞争广告的,机构应配合协会责令违规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整改,停止违规行为,撤销所发布信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机构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不良信用行为,不予阻止和纠正的”,记入机构不良行为。
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及自律惩戒结果,在协会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深圳房协|【楼市内参】深圳房协:“经纪人员”发布虚假信息 最高处罚禁业

交易商协会接受滨江房产集团合计35.1亿元超短融注册11月24日,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接受杭州滨江房产集团(002244.SZ)两项合计35.1亿元的超短期融资注册。
据注册通知书消息,由滨江房产集团提供的《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报告》及相关材料获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于2021年10月15日,交易商协会召开了2021年第85次注册会议,并决定该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
据通知书内容显示,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8.9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滨江集团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此外,另一份于2021年第85次注册会议,交易商协会接受滨江房产集团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6.2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苏州第三批集中供地次日 苏高新93.6亿元摘地4宗11月25日,苏州第三批集中供地继续出让,当日共有9宗地块出让,总起价227.8亿元。其中苏高新当日摘得4宗地块,总成交价9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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