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是公务员吗 村长是公务员吗

一个村的村干部私自将本属于村集体的树木和荒地卖了占为己有,或者将属于村集体的土地承包费装入自己腰包,算不算贪污罪?如果村干部在管理村庄的事务中收受他人钱财,为他人谋利,算不算受贿罪?【法槌之声】村主任不构成贪污罪、受贿罪 。为什么呢?贪污罪和受贿罪是真正的身份犯,行为人只有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才能构成犯罪,这种身份是定罪身份或构成身份,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那村干部是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呢?村干部有时候可以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有时候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看村干部干了哪些事 。我们先看看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定义,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有4类:①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③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④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在案例中,村主任并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法律依据在哪里呢?在200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出台了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比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位阶还要高,讨论了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哪些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解释如下: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②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③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④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⑤代征、代缴税款;⑥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⑦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案例改一下,如果村主任在发放低保金、救灾款等过程中,如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的,可以构成贪污罪,如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可以构成受贿罪 。其中重要标志是,村干部是否是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如果村干部仅仅是在管理村集体内部事务,则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虽然不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但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类型,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罪 。贪污罪或受贿罪的立案起点为三万元,如果贪污救灾、救济款或因此受过处分以及手段情节恶劣的,低于三万元亦可立案;职务侵占罪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起点为六万元 。贪污罪或受贿罪的最高刑为死刑;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 。#村干部##村干部受贿、贪污##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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