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婴儿一出生就可参加医保
婴儿一出生就可参加医保了!日前,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完善我市居民医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中途参保、选择性参保等问题都得到明确 。
【广东佛山市婴儿一出生就可参加医保】 《通知》规定, 从7月1日起经社保部门审核新生儿、职工医疗保险停保人员(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地户籍人员、新增低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 均可以中途参保 。 其中, 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其他人员从符合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 逾期可下年度参保 。 缴费达账后, 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其他人员从符合条件的次月起享受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根据《通知》规定, 各区户籍人员如已参加本市或异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提供有关证明后, 经经办机构批准, 可选择参加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门诊基本医疗保险 。
《通知》还规定, 从下月1日起, 急危重病患者经门诊抢救治疗后转入住院部治疗, 或住院前留院观察的门诊费用可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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