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词怎么写效果最好 代理词怎么写( 二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代理词的格式范本

  • 格式一: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根据《 诉讼法》第 条之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 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 。
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 月 日
  • 格式二:
审判长、审判员:
我依法接受 的委托,担任 诉讼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活动 。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如
下:
诉讼代理人:
年 月 日
  • 简介:
代理词是现代词,是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诉讼代理人受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委托,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参加诉讼 。
  • 拓展资料:
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 。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 。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审判员:”
二、序言
序言亦即开场白,要尽量简洁,重点在代理意见部分 。序言包括:⒈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概述接受委托和受指派,担任本案当事人哪一方面的代理人;⒉说明代理人接受代理后进行工作的情况,即在出庭前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如查阅案卷、调查了解案情等;⒊表明代理人对本案的基本看法,也可以不说 。如系上诉案件,则要说明对一审判决的看法和意见 。
  • 代理词
买卖合同纠纷的代理词怎么写法律分析:代理词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首部、正文、尾部 。
1.首部要载明文书名称、对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的称呼语、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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