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2021年修改了什么内容


商标法2021年修改了什么内容


看到别人的品牌比较有名,而又因为别人对于商标保护这个概念比较弱,先于把他人的商标抢注,抢注成功后通过高价再卖给别人,这个已经形成了一条产业链,不少的创业者都深受奇毒害,除了要提高各位创业者对于品牌保护的意识,关键在于法律上的保护以及制止,对于2021年4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商标法》进行修改 。 本次修改涉及条文共6条,将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尽快研究起草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充分保障此次商标法修改内容顺利实施 。 下面就是关于《商标法》修改的具体问题解释:
问题一:本次商标法修改为什么要加强对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
【商标法2021年修改了什么内容】 随着商标注册程序优化、注册周期缩短、注册成本降低,当事人获得商标注册更为便捷,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以傍名牌为目的的恶意申请和为转让牟利而大量囤积商标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商标管理秩序,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强烈呼吁予以规制 。
对于前一类的恶意申请行为,现行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近年来打击力度很大,使这类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 但是在囤积注册行为的规制方面,法律中仅有原则性规定,缺乏直接的、明确的、可操作性的条款,导致实际操作中打击力度不够 。 本次修改是从源头上制止恶意申请注册行为,使商标申请注册回归以使用为目的的制度本源 。
问题二:规制恶意注册行为的修改体现在哪些方面?
本次修改对于恶意注册行为的规制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增强商标使用义务,增加“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首先在审查阶段予以适用,实现打击恶意注册的关口前移,并将其作为提出异议和请求宣告无效的事由,直接适用于异议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中;二是规范商标代理行为,规定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存在恶意注册行为的不得接受委托,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对申请人、商标代理机构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恶意诉讼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 。 从而将规制恶意注册行为贯穿于整个商标申请注册和保护程序,在责任主体方面既包括申请人和权利人也包括中介服务机构 。
问题三:关于规制恶意注册行为的修改如何落实?
作为本次商标法修改的配套措施,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研究起草部门规章——《关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的若干规定》 。
该规章将对法律修改内容进行操作层面的细化,对恶意申请和囤积注册的具体行为类型及其他处理措施进行明确,如对明显超过合理限度大量注册商标、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基于不正当目的重复申请商标注册等典型行为类型进行详细列举,除了商标法规定的在商标注册程序中的驳回、无效等手段外,还将利用信用档案、行业自律措施、情节严重的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等监管手段进行规制,同时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非正常申请注册商标行为,都可以提供线索,帮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 。 该规章现已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将根据意见反馈进行完善,使商标法的修改内容落到实处 。
目前审查实践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依法针对恶意注册采取措施 。 商标审查员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经营范围、使用能力、商标申请历史、名下申请注册商标数量、所申请商标独创性、在先司法判决结果等因素,个案判断是否构成恶意注册 。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认为申请人涉嫌恶意申请或者囤积注册,可以要求其做出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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