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社保转入办理指南


2022广州社保转入办理指南


养老保险转入
职工养老转入:
省内转入:
根据《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不再转移业务信息的通知》(粤社保函〔2021〕66 号)文件 , 自2021年4月1日起 , 参保人在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的 , 不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手续 。由最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做好数据归集工作 。参保人在省内有多个个人账户且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 , 需参保人确认保留最终的养老保险关系 , 填报退款申请表后 , 同步删除其他养老保险重复缴费记录 , 对应的个人账户退返给参保人 。
跨省转入:
1.办理条件: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临时账户) , 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 , 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 , 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 , 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 , 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
备注:
临时账户指2010年1月1日后外省户籍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在广东省首次参保缴费的(以实际按月缴费时间为准) 。
2.办理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 。(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2)如申请人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 还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 。
(3)如申请人属于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从省外调动入广州市的需提供批准部门开具的人事调动批准材料(如调令、商调函等)原件 。
(4)如申请人转入的缴费年限存在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时 , 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转入申请时提供):
①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②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复印件需填写账户名称、申请人证件号码、本人签名确认):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广州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中转 , 转移基金到账较快) 。如同意退款至社保系统默认的社保(市民)卡账号的 , 可以不提供以上银行信息资料 。
(5)《转移信息表》存在信息不全影响正常办理转入确认时 , 若申请人同意签名选择特殊处理办法的(不影响申请人待遇的前提) , 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市民)卡、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
②填写《养老保险关系省外、部队转入确认告知书》(此表根据业务需要办理业务时填写);
说明:存在因《转移信息表》历年缴费明细信息不全、未显示建立个人账户前实际缴费年限(仅限于合同制职工、临时工1995年12月前)的缴费记录明细 , 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协办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并加盖业务公章 , 再邮寄回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补录入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