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70年后怎么办

买房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也是大多数人的奋斗目标 。安置房是用来安置给拆迁户的,安置房的产权年限是70年,那么安置房70年后怎么办呢?安置房的优缺点是什么呢?接下来,编辑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

安置房70年后怎么办


安置房70年后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以外,应当予以批准 。批准续期的,可以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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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70年后怎么办】2、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 。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指的是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地上的房产,应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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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的优缺点是什么
1、 安置房没办法办理房产证,因此无法过户,这样会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正因为没有房产证,买方在交易的时候没办法确认卖方是不是真正的房屋的产权人 。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所售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
2、 安置房存在一房多卖的风险,卖方把房屋卖给一个买家以后,看到别人出价更高的话,有可能会把房子再卖给其它人 。这样买方就会卷入交易的三方纠纷中 。这种情况,买方处于高危险无保护状态 。所以大家在购买安置房时应当考虑上述风险 。拟定好合同并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这样避免一些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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