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轮候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轮候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1、以深圳市举例 , 申请人年满18周岁 , 且具有本市户籍 , 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 , 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 , 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 , 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
【申请轮候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2、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 , 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 , 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 , 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
3、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 , 不含少儿医疗保险 , 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 , 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 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 , 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 , 未领取购房补贴 , 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
5、提出申请时 ,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 , 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 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 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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