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 广州11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下半年 广州11区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序号 区 领取所需材料 1越秀区(一)以户籍、广东省居住证申请的,出示身份证原件 。
(二)因妊娠期当时未完成X光体检的人员,还需持有广州市各区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出具的X光合格体检报告证明原件 。
(三)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出示委托书原件、申请人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
(四)申请快递取证人员,请留意“顺丰速运”物流信息 。
2花都区本人身份证原件
3白云区(1)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
(2)孕期未完成体检人员,须持有南方医院(白云分院)或白云区第二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3)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如除上述材料外,还须出示委托书(下载附件范本,委托人签名并按指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4番禺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5海珠区(一)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请在体温正常且14天内未出行中高风险地区前提下、戴口罩及出示有效的穗康绿码前来领取证件,自觉接受体温测试 。
(二)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 。
(三)妊娠期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的人员,需在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且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凭体检合格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 。
(四)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除了申请人必须出示的材料外,代领者需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委托书(点击下载委托书样式) 。
6荔湾区请申请认定时选择自取的各位申请人尽快联系广州市荔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对接邮寄事宜 。已经对接过的申请人可忽略通告通知 。
请原本选择自取,并还未报送邮寄信息的申请人,尽快联系荔湾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左老师,020-81932883 。
7天河区(一)现场领取证书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以及有效的穗康码进入大厦,自觉接受体温测试 。
(二)本人领取证书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代领者需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委托书(点击下载参考模板) 。
8黄埔区(一)请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已申请以快递形式取证的除外);若委托他人领取,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领证时请遵循政务服务中心疫情防控要求)
(二)申请人已选择证件以邮递方式接收的,无需到现场领取,将以EMS快递(到付)的形式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到个人登记的收件地址,请注意签收 。
(三)随证书发放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属于教师资格法定凭证,请勿自行开封,开封无效需重新办理 。请申请人及时交予存档单位,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存 。
(四)因妊娠期间未完成体检项目的申请人,请妊娠结束后且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凭医院体检合格章领取证书 。
9增城区(一)领证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领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 。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申请表须保持密封状态,并第一时间交由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
(三)选择以邮寄形式取证的(见人员名单备注栏),由增城区政务服务中心邮寄,请申请人留意签收快递件 。
(四)申请部分体检项目缓检的(见人员名单备注栏),待缓检项目检查合格后持检查结果到增城区教育局(荔城街岗前路35号)二楼教育评估中心2室领取资格证书,不提供邮寄 。
10从化区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签领 。
2、若委托他人领取证书,请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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