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责任督学的 厘清责任督学的责任边界

明确责任检查员的责任边界?随着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和督导活动的规范化 , 负责任的督学已经成为教育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然而 , 在教育督导的实际工作中 , 许多督学或教育行政机构未能客观、公正、清晰地理解或界定督学的职责 , 以至于责任督学的“责任边界”模糊 , 对督导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 , 明确责任监察员的“责任边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接下来 , 就让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吧!

厘清责任督学的 厘清责任督学的责任边界


明确责任检查员的责任边界 。随着教育督导制度的完善和督导活动的规范化 , 责任督导已经成为教育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然而 , 在教育督导的实际工作中 , 许多督学或教育行政机构未能客观、公正、清晰地理解或界定督学的职责 , 以至于责任督学的“责任边界”模糊不清 , 对督导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 , 明确责任监察员的“责任边界”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
责任检查员“责任边界”的模糊表述
管理和考核不分 , 工作定位模糊 。进一步推进管办分离 , 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 , 构建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 是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挂牌督办制度的建立是教育管办分离的重要体现 。但目前很多地方上市监管存在管评不分、监管责任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主要体现在把挂牌督导等同于教育管理 , 把责任督学等同于教育管理者的错误 。责任督学由“督导”转向“管理” , 在一定程度上干预了学校的自主办学 , 影响了督导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作为教育督导机构向基层学校的延伸 , 督导评估的角色定位不能改变 。不管管不管评 , 工作定位模糊 , 会导致责任督学“责任模糊” , 往往“种了别人的田 , 浪费了自己的地”
主业不清 , 监管活动异化 。根据《中小学责任督学督导办法》 , 责任督学每月至少对各学校进行一次常规督导 , 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这就对责任检查员监督的时间和频率提出了量化的要求 。而责任督学每个月重复的工作 , 不仅让一些学校无所适从 , 也让一些责任督学感到无趣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 , 一些责任督学将挂牌督导活动与自己的专业特长“有机结合” ,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 如开专题讲座、授课、主持学校论坛、开展校际交流、组织教研活动等 。这些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学校管理的内涵 , 对学校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 , 教育活动的丰富并不意味着挂牌督办的职能到位 。其实这些活动都不是上市监管的职能 。看似轰轰烈烈 , 实则职能越位 , 监管活动异化 , 也是责任督察“责任模糊”的重要表现 。
惩罚不清 , 问责无限扩大 。责任检查员有规定的职权 , 他们有相应的责任 。责任与权力相互依存 , 从而促进责任监察员依法履行职责 。但是 , 我们要明确 , 责任检查员的责任是相对的 , 不能无限扩大 。在一些地方 , 教育督导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任督学”视为学校的“责任人” 。只要责任督学所在的学校出了什么问题 , 责任督学就应该被查处 , 和校长一样奖 。比如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区域排名低 , 要追究责任督学的责任;责任学校教师违规补课的 , 应当追究责任督学的责任;如果责任学校违规 , 也要追究责任督学的责任 。在一些教育管理者眼里 , 责任督学的责任无处不在 , 学校管理无微不至 。只要有问题 , 板子就打在责任督察身上 。处罚不明确 , 问责无限扩大 , 也是责任督察“责任边界”的模糊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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