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领取方式:按月领取
领取条件:
【天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参保居民年满60周岁 ,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 自批准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 , 需补足所差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
待遇组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 按月发放 , 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由市、区财政全额补贴 , 计发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及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参保人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 , 月计发标准为参保居民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 。
发放标准:
自2019年1月1日起 ,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95元调整为307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 , 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 其基础养老金标准 , 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
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流程:
1、参保人达到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 , 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 到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领取待遇申请 , 由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代为办理核定手续;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服中心直接提出领取待遇申请 。街乡镇劳服中心核定参保人领取待遇资格后 , 报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审核 , 审核通过的 , 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
2、养老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 , 发放日为每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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