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是什么意思( 二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通过下列方式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予以调查核实 。
(一)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到申请家庭中了解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及其他家庭支出等实际生活情况 。
(二)邻里访问 。调查人员到申请家庭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支出、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 。
(三)信函索证 。调查人员以信函等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佐证材料 。
(四)其他调查方式 。
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调查核实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完毕应当出具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和在场的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签字或按指纹确认 。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不便于实地调查核实时,前款规定的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可以采取电话、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 。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常居住地与申请受理地不一致的,申请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 。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及相关材料反馈至申请受理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委托调查核实时间不计入审核确认时限 。
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得出调查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
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复查 。
【湖南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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