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有何内容】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 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 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 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
推荐阅读
- 大多数中小企业采用的租赁方式是什么
- 中小企业如何通过发行会员卡进行融资
- 企业在做网络营销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重点支持项目有哪些
- 企业销售折让的核算指的是什么呢
- 企业在签订天使投资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 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远利诱惑是指什么呢
- 被认定为工伤的条件是什么
- 提升企业微博营销效果操作技巧有哪些
- 企业怎样利用关联方交易调节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