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就业登记社保登记9月起统一办理


东莞就业登记社保登记9月起统一办理


自2020年9月1日起 , 东莞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 , 将统一通过社会保险登记“一个入口”办理 , 为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民、高效的服务 。
该项措施实施前 , 用人单位需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窗口分别办理业务 。改革后 , 面向全市参保单位(不含村社区、大中专院校) , 东莞人社部门将以社会保险登记信息为基础 , 将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两个入口”合并为“一个入口”办理 , 采集的数据也将增加人才登记方面的内容 , 促进信息“多跑路”、人员“少跑腿” 。
网上申报系统、社保机构窗口皆可办理增员
用人单位可通过各镇街(园区)人社分局窗口的线下方式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dghrss.dg.gov.cn/wssb/)的线上方式 , 同步完成用人单位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 。
通过社保机构窗口办理增员的用人单位 , 由参保单位的社保专管员携带《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表》、参保人身份证明材料到园区、镇(街)基金中心前台窗口办理 。
社保经办部门对相关信息统一进行首次采集 , 其中社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增加“国家职业资格等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分类”、“合同结束时间”、“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状态”、“就业形式”7个字段 。今后若有就业登记信息变更的 , 由用人单位及个人通过人社分局前台进行变更;涉及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的 , 仍按原规定办理变更 。
【东莞就业登记社保登记9月起统一办理】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增员 , 则需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dghrss.dg.gov.cn/wssb/) , 填写具体信息 。
以下为填写注意事项:
1、“合同开始时间”指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经办时间上月 , 早于经办时间上月的不予以办理参保手续 。如弹窗提示:“合同开始时间不能早于经办时间上月 , 若要从合同开始时间参保 , 请到窗口办理 。”
2、参保年月等同合同开始时间 , 如当前经办日期为2019年12月10日 , 合同开始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 , 即参保年月为:2019年11月 。
3、如参保年月已有参保记录的 , 则相应调整参保年月 。
4、当选择“在编标识”为“在编”时 , “合同开始时间”、“合同结束时间”、“合同状态”为灰色 , 无需要录入或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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